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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建立科學分類科技評價體系 促進國家科技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優化創新環境,改革科技評價體系”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下)
重大原始創新是掌握新一輪全球科技競爭戰略主動權的制高點。如何通過改革現行科技評價制度,適應重大原始創新的內在需求迫在眉睫。為此,建議:
一、 優化評價頻次和時效,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及科技管理機構。國家和各級科研部門要減少評價次數,采取3到5年一次評價,維護研究人員的學術自由和學術研究的獨立自主,不輕易受外界因素干擾;構建多元評價體系,明確各科技管理機構的作用、功能、權利和責任,必要時要有法律條文予以確定,提高操作的權威性和規范性。
二、 優化項目立項模式,提高項目創新性的評價權重。重點關注每個申請項目的創新點和精華之處,通過專家交互共同淬煉科學問題,通過互動完善項目申請和立項;減弱行政干預,賦予項目管理者(首席科學家)項目決定權,同時完善監督機制,嚴懲徇私舞弊者。
三、 優化人員評價指標和職權,提高科研人員素質評價權重。人是重大原創的倡導者和實施者,優化現有評價制度,在評價標準中提高科研人員學術道德和學術素養的權重;一旦確定科技項目領頭人,要相信領頭人的科學精神和學術判斷,給予最大限度的技術路線決策權、經費支配權和資源調動權。
四、 優化現有創新評審制度,建立靈活的交叉評價制度。重大原始創新多產生于交叉領域,需打破現有學科保護主義,建立靈活的交叉學科評價制度,完善多維交叉學科評審專家庫和評價方法,對交叉研究項目進行分布式交叉評價,為重大原始創新提供生長土壤。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創新 全國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