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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立華:停車不擋道
最近,全國各地連續發生幾起私家車車主違停阻擋道路,導致被人暴力損車“私了”的情況,引發社會關注。
1月初,杭州的一位女士因車位內的車輛被在通道上違停的一輛車擋住,一怒之下連撞11次后駛離;太原一位患癌癥老人因被違停車輛擋路,先后聯系3天未果,錯過專家門診,最后手持鐵鍬怒砸違停車。
這樣的行為當然不可取,兩位也有可能因損害他人財物而面臨處罰。但也有不少網友指責這些亂停車的車主,認為惡意停車給他人造成嚴重困擾,該下力氣管管了。
近日重慶一幢高樓大火,消防通道被亂停車堵塞,結果眾人把車掀翻。消防法有規定,這樣亂停行為不僅車主得不到賠償,相反還可能接受懲罰。
但是,個人碰到這樣的情況卻缺乏制約手段。惡意占位往往發生在小區、停車場內,假如個人車輛被堵,基本找不到部門能幫助解決。個人所能做的,就是不斷撥打對方的電話號碼,希望車主來把車挪開。
有些車主會在窗前留個聯系號碼,有些人則未必會留。雙方脾氣好的,見面互相諒解也就沒事了。但總有一些人,并非完全體諒別人,占了位、失了理,侵害了別人利益,還覺得沒什么大不了,甚至一言不合就動手。
當下對惡意占位者存在法律缺位和管理缺陷。因為惡意占位發生的場所往往不屬于交警管理區域,無法用道路交通法來懲治,只能內部協調。雙方矛盾升級了,相關部門來也只能調解,耗時耗力,惡意者也未必受懲戒,而被擋者心中怨氣并未消除。
要減少占位現象和極端解決方式,一方面要加大文明教育,減少亂停車行為;同時私家車主碰到這樣的情況,也要冷靜再冷靜,千萬別一時沖動“私了”。另一方面,這種車輛占位確實已是社會治理問題,地方和部門應該想辦法加以解決。比如加快探索地方立法,對惡意占位者加以懲戒;比如對惡意停車造成他人困擾的,可以用信用手段進行懲戒。多渠道并舉,共同努力,有效減少惡意占位現象。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停車 惡意 占位 擋道 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