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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制度實施一年間 相關公共服務落實如何?
將縮小與戶籍承載福利差距
公安部于去年底出臺的“關于認真做好《居住證暫行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中,就居住證申領條件明確,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這意味著居住半年以上,需從在居住地辦理暫住登記開始計算。
記者采訪了解到,城市外來人口在貸款、買車、考駕照、異地補辦身份證時,都需出具居住證。很多流動人口未及時辦理暫住登記,或登記未滿半年,無法辦理居住證。
從安徽到廣州做服裝貿易的李云,近期收到一筆來自泰國的匯款,需要身份證去領取。由于身份證過期,申請在廣州異地換領身份證時,被要求提供居住證。李云之前辦的居住證已在去年到期,由于她今年搬過家,重新申領居住證需要再等半年。
“行政服務中心只愿開具辦理居住證的回執證明,但辦理身份證的派出所只認居住證原件,讓我很無奈?!崩钤普f,辦理居住證需要等半年,對她這樣急用證件的群體而言時間太長;另一方面,在同一城市搬過家,居住證過期就無法續簽的做法不太合理,“可以參考個稅、社保等記錄來驗證是否居住滿半年”。
一些基層干部表示,設置半年“窗口期”,初衷在于加強流動人口辦理暫住登記的意識,確保居住證持有者確實是在居住地穩定就業或居住,有助于提升社會綜合治理水平。但對于一些有急切需求的人員,確實會帶來一些不便。
目前,不少地區已在完善居住證登記程序、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方面展開探索。針對大量群眾排隊辦理等情況,北京市上線居住證網上服務平臺,受理網上申報;將連續繳納6個月個稅或社保憑證,作為辦理居住證時有效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山東省新修訂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流動人口持居住證或者居住登記憑證,可享受同等權益、公共服務和便利。這意味著,只要持身份證件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就可享受社保、公共衛生計生服務以及申領駕照、換領補領身份證等便利。
陸杰華等專家表示,居住證制度為戶籍制度改革提供過渡期,通過不斷剝離戶籍制度承載的福利,逐步縮小居住證持有人和戶籍人口享受公共服務的差距,最終消除戶籍制度藩籬,還原戶籍制度的基本功能。(記者李勁峰、劉宏宇、烏夢達、盧國強、陳尚營)
編輯:梁霄
關鍵詞:居住 服務 公共 制度 覆蓋面 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