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全國政協十二屆十六次常委會議 全國政協十二屆十六次常委會議
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全體會議發言(摘登)
近年來,農村低保制度在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要發揮“低保兜底”在精準扶貧總體攻堅戰中的關鍵作用,尚應破解以下主要問題:一是低保對象認定較為困難;二是低保標準和實際補助水平偏低;三是農村低保與其他救助政策捆綁過多,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不暢;四是基層低保工作力量亟待提升。為此,建議:
一、 完善農村低保對象核查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低保核定標準,推動建立省級低保信息核對系統,提高低保審核的準確性與工作效率。增強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確保應保盡保、進退有序。完善低保漸退機制,在低保對象家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逐步減少低保金,鼓勵低保對象就業。
二、 加強農村低保的資金保障和政策統籌。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保證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低保預算安排的同時,設立低保專項基金,通過制定財稅激勵政策,鼓勵慈善組織和企業、愛心人士等參與低保資金募集。逐步開展低保線、貧困線“兩線合一”,適當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并提高低保標準,縮小城鄉差距。明確低保和各專項救助的標準與條件,清理和低保捆綁的各專項救助政策,整合基層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工作機構。
三、 加強基層低保工作力量。在不突破編制總數的前提下,調劑人員充實基層民政工作隊伍,試點建立農村低保工作兼職協查員隊伍,試點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承擔農村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工作。加大基層低保工作經費保障,健全激勵機制與目標考核辦法,切實提高基層低保隊伍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
四、 加強對農村低保的監督檢查和宣傳。盡快出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使農村低保工作有法可依。加強行政監管和責任追究,加大對各類騙保和工作人員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借助大眾傳媒對農村低保和精準扶貧政策進行廣泛持續宣傳,認真落實低保公示規定,打造“陽光低保”。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 精準扶貧 精準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