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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會員建言中國基層醫療改革
(一)總體原則:
中國基層醫療改革總體原則為“鞏固”、“完善”、“提升”6字方針,應用制度建設、長效機制對基層綜合干預、施治與援助,助力有效的落地改革。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應步調一致,大力整合多級部門,大膽革新,確立主導機關部門和機制,思路清晰,深刻認識現有基層醫改面臨問題與困境,著手鞏固現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基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醫療服務體系,落實基本藥物制度,深化財政、醫保、價格聯動的補償機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強調以人為本的醫改方案,充分尊重醫務人員的勞動和保障其個人基本權利。同時,強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和信息化建設,健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領導機關與個人工作監督和問責機制,以切實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漸進的醫療衛生需求。
(二)鞏固與健全基層醫療衛生體系:
1、 基層醫療體系的全局統籌:中國基層醫療衛生改革思路清晰,必須圍繞“公益性、積極性、可持續性”這三方面推進。主導中國基層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是中國各級政府,在政府財政基礎上擴大社會資本的參和,共同提高基層醫療水平。“有多少錢辦多少事”是規劃的基本依據,將稀缺和有限的醫療資源花費在亟需、基礎、受益最廣泛的醫療服務。務實、求進、創新的工作作風是基層醫改獲得成功的前提。目前,中國人均醫療衛生服務的總費用不足400美元,而美國是8700美元,需清楚認識到要讓中國基層的民眾獲得與美國相同的醫療衛生服務是不現實的。無需盲目復制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成熟基層醫療體系,而是結合中國實際國情,在改革中探索與踐行出適合中國基層衛生的發展道路。
2、 科學合理布局基層衛生機構:中國地方政府是公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引導者,是監管和財政支持主體,需根據省市、縣鄉鎮人口真實情況,科學配比合理適宜的醫療機構與人員,中央對落后地區傾斜性扶持建設;鞏固現有基層衛生體系,合理管控整合,避免地區醫療衛生機構重復建設等造成人員和資源浪費。以全覆蓋原則,積極構建社區衛生服務點和村衛生站,形成基本衛生服務網絡云端。各級鄉鎮至少存有1所現代化基層衛生機構;縣級保有一所綜合性二級或以上醫院,并設有婦幼保健、預防與康復內涵。中國基層衛生機構數量與規模需根據人口與地域分布情況增減與科學布局。
3、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中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城鄉居民健康管理與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主體,主要以維護轄區居民健康為中心,通過使用適宜技術、設備和藥物,發揮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等5位1體的服務功能,綜合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特需醫療必須退出中國基層衛生機構,高端醫療不適宜公有基層衛生機構服務項目,各類“高、大、上”的診療項目與設備不允許基層衛生機構開展。中國基層衛生機構可充分依據區域特色,建設傳統或民族醫學醫療項目,積極開展優勢診療項目,提升中國基層衛生整體服務水平。
4、 改革完善康復護理服務體系:突出強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康復與護理之功能。科學合理定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的基礎上,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住院康復、日間診療和入戶康復相結合的康復醫護能力,形成與3級醫院、專科機構有序對接、雙向轉診的康復體系。隨著老年化社會到來,老年人群健康需求日益凸顯,探尋建立老年護理分級管理模式,完善由機構護理、社區護理、居家護理組成的老年有效護理服務體系。
5、 建立多元化、多形式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除政府財政資源外,爭取其他資本參和基層醫療機構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在規劃范圍內舉辦非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準許符合條件的醫生到基層開設個體診所,積極擴大具備高水平醫療服務的供給半徑。革新陳腐的“公有”觀念,有效整合基層衛生資源,提高社區衛生服務點的資源利用率,在合理監管下允許“公私合營”,更大程度增加有效服務供給內涵。同時,也需嚴格監管“公私不分”、“公器私用”的現象,杜絕國有醫療資源的浪費與流失。探索建設新型區域性醫療衛生協同發展,支持上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協作的互動發展新常態,包括通過大醫院直接舉辦、托管和對口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模式,使之從惡性競爭走向互動雙贏。
(三)確立基本藥物體系:
1、 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
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中央層面組織醫藥專家、社保機關、衛生部門共同商議決策,重新審核與檢討基本藥物目錄,推廣至各級地方衛生機構。嚴格遵守“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則,針對民眾常見病、多發病需求,以循證醫學為指導規范,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用藥范圍與藥品目錄。基本用藥為國家與地方社會保障主要覆蓋支付的藥品,行政機關惟一有權干涉最高銷售定價的藥物也僅限于基本藥物,其余藥品原則上應遵循市場運行規律定價。同理,醫療耗材可借鑒此機制建立與運行。最終,需建立年度基本藥物體系的運行檢討機制,形成可根據需求適宜合理增減的彈性制度。
2、 保障基本藥物的供應:基本藥物具有薄利的特點,鼓勵企業生產合格質量的基本藥物是基本藥物體系成熟與完善運行的關鍵。不能簡單地以公開招標采購、行政強制定價的粗略手段促使基本藥物的價格低廉和充分供給。現有國有藥品企業需義不容辭承擔基本藥物的規模化生產,私有民營企業應則給予稅務等營運成本優惠,提高其生產研發積極性。經濟的杠桿,聯合行政的調節才是藥品生產、流通和供應的優良保障。對于市場存有競爭的基本藥物品種,無疑需堅持高質量優先,價格合理中標的采購原則,所有采購全程需透明的監控,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藥品質量評估需嚴格按照現有藥品規范,避免一味低價而忽視藥物質量安全。建立與執行基本藥物誠信生產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對違法生產經營和不能正常履行中標合同的企業,依法查處并向社會公布。
3、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管理與群眾合理用藥宣教:規范中國基層醫務人員用藥,包括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基本藥物知識的培訓,將基本藥物使用規范作為崗前培訓、競聘上崗、晉升審核內容。管控公立基層衛生機構藥物采購途徑,限制藥物采購自主權,基層衛生機構主要供應藥品目錄與基本藥物一致,真正落實與推廣基本藥物體制,原則上不得超范圍使用基本藥物目錄范圍以外藥物。衛生監管部門監測用藥處方,保證臨床用藥合理、有效與規范。形成社保信任醫務人員機制,對于屢次不合理用藥的醫務人員拒絕支付,根本上杜絕“大處方”、“小病大治”的醫療亂象。向民眾公開基本藥物目錄,普及合理用藥常識,提高民眾對基層用藥的認知度和信賴度,促進臨床首選、合理使用基本藥物。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建 基層 醫療 機構 醫療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