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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硬規定強制帶薪休假 制度善意還是矯枉過正?
資料圖:北京故宮景區迎來大批游客中新社發韓海丹攝
多地出臺“硬規定” 促帶薪休假落實
針對帶薪休假落實問題,近期,包括湖南、甘肅蘭州、黑龍江哈爾濱在內的多地,先后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的實施細則。
5月25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5月4日,甘肅蘭州市人社局印發了《關于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此前4月初,哈爾濱發布了《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意見》。
6月,北京發布《北京市貫徹落實〈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實施意見》,明確鼓勵用人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切實保障其休閑權利。7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檢查用人單位落實帶薪年休假規定情況。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帶薪休假已經開始趨于“強制性”,其中,蘭州發布的新規中強調,凡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必須休“年休假”,應休不休的年休假補貼不再發放。
另外,蘭州市人社局方面介紹,今后,蘭州市政府將把帶薪休假情況,作為年終對各部門單位考核的參考,并進行監督考核,確保帶薪休假落到實處。
除蘭州外,廣西壯族自治區近期也表示要“強推”休假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在7月下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下一步,廣西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年休假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將上一年度落實年休假情況和本年度休假計劃報同級人社部門,力爭應休盡休;廣西總工會要求將年休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評優評先條件,在開展評選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勞動獎狀、強優企業等評優評先活動時,嚴格審核年休假的落實情況,對不執行年休假的企業,一律不予通過。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多地強制帶薪休假 帶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