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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兆祥:讓金融更好服務綠色發展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快速發展,在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是引導和優化資源配置,有力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引導資金流向,減少對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項目的投資,引導社會資本流向綠色環保、清潔節能和污染防治等領域;借助金融機構的專業手段,促進政府財政補貼資金、排污權等環保資源優化分配,更好發揮財政資源對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的支持作用。二是積極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對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綠色交通和綠色建筑等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新興綠色產業提供融資支持,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將社會資本引導到傳統產業的綠色技術創新項目中,助力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和轉型升級。
應當看到,雖然我國綠色金融已經取得長足發展,但在滿足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需求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主動參與綠色項目投融資活動的積極性不夠高,綠色項目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仍然存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不健全,金融產品結構相對單一,高素質綠色金融專業人才匱乏,等等。解決這些問題,需從以下兩個方面發力。
增強金融機構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樹立正確業績觀。融資不暢是制約綠色發展的一大因素。必須激發和提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激勵它們加大對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資金供給和支持力度。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認清自身地位和職責,增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樹立正確業績觀。鼓勵金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平衡好自身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統籌好企業經濟效益、生態文明建設和社會公眾利益。引導金融企業在投融資決策中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到更為重要的位置,并將其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一項基本政策和評價經營績效的重要標準。加大對支持綠色發展表現突出的金融機構的宣傳和獎勵力度,發揮示范效應,在金融業營造崇尚保護生態環境和綠色投資的良好氛圍。
著力構建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優化產品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綠色金融要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中更好發揮作用,必須增強自身發展的可持續性和規范性。在立足我國經濟發展實際和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著力構建國內統一、國際認同,涵蓋通用基礎標準、產品服務標準、信用評級評估標準、信息披露標準、統計共享標準、風險管理與保障標準,清晰可執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為綠色產業發展壯大提供依據和保障。在加大綠色信貸創新和開發力度的同時,開發綠色債券、基金、股權融資、信托、租賃等融資產品,不斷改進和優化綠色金融產品供給結構,為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多有針對性、有特色、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綠色金融屬于新興行業,且具有很強的學科交叉性,需要培養既懂金融又懂環保、能正確評價綠色項目和產業、熟悉和掌握綠色金融操作規則的專業人才。讓金融更好服務綠色發展,需要我們高度重視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與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相適應的綠色金融人才隊伍,夯實綠色金融發展的人才基礎。
(作者為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綠色 金融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