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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攻堅戰
全國政協“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體系”專題協商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
統籌監管金融基礎設施
我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績,逐步形成了涵蓋全國性、行業性、區域性市場和互聯網金融新業態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與此同時,在跨市場交易日益活躍、外部網絡安全挑戰加劇的新形勢下,我國金融基礎設施領域在建設與監管方面缺乏統籌的問題日漸突出。為此建議:
加快制定統一的監管標準。針對清算機構、金融資產登記托管機構、交易所或交易平臺、交易報告庫等各類金融基礎設施的不同特點,制定分類統一的監管標準。同時,進一步完善支付、征信等領域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標準,提高監管效能。
完善分層分類的監管安排。根據金融基礎設施的系統重要性程度和業務種類實施分層分類監管。當前的重點工作是強化互聯網屬性金融基礎設施監管。要根據互聯網金融整治及長效機制建設的分工,適時進行監管并調整優化。
統一實施準入管理。建議按照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涉及股權、期貨的基礎設施由證券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準入,其他類型的金融基礎設施由中央銀行負責準入。對現有金融基礎設施,應進行重新評估認定,合格的予以發放業務牌照,不合格的則限期整改或停業退出。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金融 風險 監管 債務 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