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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中央紀委秘書長、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楊曉超就學習貫徹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日前,中共中央印發了《關于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全文發布了修改后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更好學習、理解、貫徹《條例》,中央紀委秘書長、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楊曉超就修改《條例》的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問:十八屆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確立巡視工作方針,發揮巡視利劍作用,請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領導堅強有力,全面推進巡視實踐、理論和制度創新。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23次研究巡視工作,習近平總書記身體力行、率先垂范,每次都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巡視工作深化發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和基本遵循。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共召開95次領導小組會議、12次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6次專題會議,狠抓工作落實。巡視工作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在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反腐倡廉等方面發揮了有效作用,成為黨內監督的亮麗“名片”,贏得了黨心民心。
實踐證明,巡視制度有效、管用,是黨內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有效方式,破解了一黨長期執政條件下黨內監督的難題,有力印證了我們黨完全有決心、有能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戰略、戰術雙重意義。
問:十八屆黨中央兩次修改巡視工作條例,請你談談《條例》再次修改的背景和重大意義。
答:2015年8月3日,黨中央頒布《條例》,為規范巡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隨著管黨治黨的不斷深化和巡視實踐發展,黨中央與時俱進修改《條例》,對于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深入推進巡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的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巡視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堅持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賦予巡視制度新的活力,彰顯了中國特色民主監督制度的優勢。根據十八屆二中全會部署,巡視工作深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圍繞“四個著力”,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后,巡視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新要求,圍繞“六項紀律”,突出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抓早抓小,強化遏制作用。十八屆六中全會后,巡視工作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政治巡視,突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抓住了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問題。修改《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有利于統一思想、深化認識,發揮巡視監督政治作用,促進管黨治黨標本兼治。
二是推動巡視工作創新發展的需要。在黨中央堅強有力領導下,巡視工作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不斷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積累了寶貴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如期實現一屆任期內全覆蓋,中央單位巡視工作不斷規范,市縣巡察工作不斷延伸,巡視巡察監督格局不斷完善,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修改《條例》堅持實踐探索在前、提煉歸納在后,全面總結吸納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有利于指導工作、提高實效,為深入推進巡視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推進依規管黨治黨的需要。黨中央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不斷扎牢制度籠子。巡視利劍經過五年磨礪,威力更加彰顯,《條例》成為黨內監督制度化的重要成果。修改《條例》嚴格遵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及時把政治巡視、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等實踐創新固化為制度成果,有利于依紀依規開展巡視,進一步提高依規管黨治黨水平。
問:《條例》是黨內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請簡要介紹一下《條例》修改的主要原則。
答:十八屆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制度建設,將修改《條例》納入《2017年中央文件和黨內法規制定計劃》。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先后3次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組織起草了《決定》(送審稿)。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決定》。《條例》修改工作按照“實踐探索在前、提煉歸納在后”的要求,主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依紀依規,嚴格遵照黨章和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做到銜接順暢、規范準確。二是堅持必要可行,對經過實踐檢驗確有必要、正確可行的作出修改,確保修改內容能夠得到貫徹。三是堅持突出重點,不求面面俱到,重點解決事關巡視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四是堅持與時俱進,確保修改后的巡視條例充分體現中央精神,符合實踐發展需要。
問:《條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修改的依據是什么?
答:這次修改對《條例》進行了“增、補、調”,即:增加有關新要求、補充有關新內容、調整有關新條款。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根據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明確政治巡視定位。二是根據中央新要求,明確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任務。三是根據黨內監督條例規定,明確巡視監督內容。四是根據實踐發展需要,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五是根據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要求,明確市縣巡察制度。
問:政治巡視是十八屆中央巡視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請問《條例》是如何體現政治巡視要求的?
答:政治巡視是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把政治巡視要求寫入《條例》,是這次修改工作的重點和亮點。《條例》第三條明確規定,巡視工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不移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四個自信”,尊崇黨章,依規治黨,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深化政治巡視,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深化政治巡視,重點要把握以下七個方面的具體要求。一是把握政治巡視定位。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根本目的,加強黨的建設作為根本途徑,全面從嚴治黨作為根本保障。二是把握政治巡視站位。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把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把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作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巡視監督政治作用。三是把握政治巡視要求。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價值取向,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四是把握政治巡視重點。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突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三大問題”,突出“兩個責任”,突出“關鍵少數”。五是把握政治巡視目標。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六是把握政治巡視作用。切實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發揮巡視政治“顯微鏡”和政治“探照燈”作用,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七是把握政治巡視戰略。推動形成中央巡視、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市縣巡察工作“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國一盤棋”的戰略格局。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深化政治巡視 全面從嚴治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