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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校園餐食管理 為學生健康成長護航
全國政協“改進校園餐食管理”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下)
我國自2011年起實行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惠及學生約3600萬,是一項飽肚子、暖人心、有遠見的民心工程。但還應看到,我國中小學校園餐普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沒有專職人員負責學生營養餐管理工作,學校沒有專業教師開展營養健康教育,學校食堂工勤人員薪酬沒有來源保障,廚師培訓缺乏硬性要求,社會餐飲企業進入學校食堂門檻不規范;二是學校食堂建設改造、廚具配備更新、水電煤氣消耗等,存在資金籌措與監管問題,伙食費不能全部用于學生餐食;三是營養教育無法落實,營養意識薄弱,營養信息混亂;校園營養環境無法保障,食品廣告及學校周邊售賣的食品良莠不齊,嚴重危害學生健康。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立法對學生營養標準、學校營養餐供應與管理進行規范與約束,導致政府、學校、家庭、社會等方面職責不清、措施不力。
全世界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實施學校供餐計劃,以立法來保證學生營養改善政策的長期執行。建議學習借鑒國外經驗,啟動學生營養就餐立法工作,盡快列入我國法規建設的議事日程,加快推進立法進程,促成盡早頒布實施。
一、 制定并出臺全國性和地方性學生餐法規條例,國家層面法規原則些,各地方條例詳細具體些。
二、 分別制定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學生營養餐管理條例。
三、 法規條例包括:國家宏觀指導職責、政府有關部門監管職責、屬地管理職責;學生餐營養指南和行業標準;生產供應企業責任清單、信息公開發布清單;學生就餐食堂負面清單等。
四、 從田間到餐桌,從種植養殖到廚余垃圾回收,對涉及學生餐采購、供應、加工、制作、儲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和營養安全,均作出具體、嚴格、可操作、無歧義的規定。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營養 學生 學校 監管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