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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重復侵權”讓維權陷尷尬 因何難根除?
遏制重復侵權迫在眉睫
案件增多、案源廣泛,這是有效衡量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標準。然而,遏制“重復侵權”取得實效才是真正的勝利。
在2015年新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件中,重慶順水魚飲食文化有限公司訴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西八家戶路園香園順水魚餐館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最有代表性。該案代理律師邱雨龍說,重慶順水魚文化餐飲公司是“順水魚”商標使用權人,他們發現原本在新疆各地開辦有20家“順水魚”館,后來突然多了十幾家。
“我們在十余家假冒‘順水魚’飯店進行取證,從內部裝修到食材的進貨渠道都做了調查,并在公證部門進行公證,向侵權目標送達律師函,并向工商部門投訴,當時尚無一家停止侵權。”邱雨龍說,他在對一家侵權餐館調查時發現,餐館的門頭招牌及店內點菜單、宣傳海報、桌牌,均使用了順水魚文化餐飲公司的商標,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名稱突出使用了“順水魚”,且營業范圍也同是火鍋魚。
最終,這家“順水魚”餐館被法院判令停止侵權并賠償1萬元。據悉,從2015年至2016年,重慶順水魚文化餐飲公司已先后將烏市6家“順水魚”餐廳告上法庭,另外5起均達成和解,各賠償重慶順水魚1萬元左右,并停止侵權。
“現在有一些店,還在打著‘順水魚’的招牌經營,店主賠償1萬元,經營幾天的流水賬就補償回來了。”邱雨龍說。
為此,周茹呼吁多部門合作遏制重復侵權。她希望新疆律師協會和各職能部門溝通協商,支持知識產權維權律師辦案,降低調取公安、工商、房產檔案的門檻;尤其是針對調查取證難、處罰執行難等問題,向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推動律師知識產權維權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建議審判機關提高對“重復侵權”行為的判賠標準。
編輯:梁霄
關鍵詞:知識產權 維權 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