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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集體淪陷更應反思過低“國標”
近日,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公布了今年第二階段19類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監督抽檢信息。瓶(桶)裝飲用水、純凈水等微生物超標問題仍較為突出,不合格率超過兩成,791種各類飲料被曝不合格,其中飲用水占97.97%。不合格樣品中,也不乏樂百氏、匯源、娃哈哈、怡寶等知名品牌產品。 (12月7日《京華時報》)
據媒體報道,中國瓶裝飲用水的“國標”中,水質指標僅有20項,相比之下,自來水的標準中水質指標有106項。中國瓶裝水標準滯后,測菌仍然按前蘇聯的標準。在如此之低的“國標”檢測下,仍有超過兩成的飲用水不合格,甚至一些知名品牌也“榜上有名”,令人震驚。當人們得知,自已花了多于自來水數十倍、甚至數百倍價錢買來的飲用水,其質量還不如自來水可靠時,叫他們如何能夠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自2013年開始施行之后,“國標”成為該法實施的掣肘。然而,有關部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飲用水“國標”不僅數量少、時間早、指標低,而且有些指標存在缺少風險評估依據,標準之間交叉、重復甚至矛盾等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的飲用水水質標準,過于“遷就”企業利益,甚至與企業關起門來定標準,指標一降再降。所以可以預料,在低“國標”的“幫助”下,還有更多的飲用水名正言順地變成了“合格產品”、甚至“名牌產品”。
食品質量“國標”滯后,可以說是一種監管不作為。綜觀發達國家,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會經常性地對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調整,如增設項目、提高標準等等,而在國內,這項工作卻幾乎停滯不前。往往等出現了食品安全事件,監管部門才被迫去堵漏。許多食品安全檢驗標準沒有進行安全“升級”,一項食品標準幾十年一成不變,即便是變了,也是越變越低,為問題食品大開綠燈。
因此,出現飲用水超兩成不合格,更應反思超低的“國標”。政府監管部門應借鑒發達國家的食品監管模式,通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公眾參與監督、大學研究機構等民間力量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過程,經常性地對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調整、升級,使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標準,逐步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同時,通過立法規范食品質量“國標”的制定,確定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和義務,讓法律和監管成為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堅固防線。(張西流)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飲用水 微生物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