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年來,我國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制度,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全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已覆蓋省、市、縣三級,初步形成了“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工程質量總體受控,工程質量水平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居住條件逐步得到改善。但同時也存在著法律法規不完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機制不健全、市場秩序不規范等亟須解決的問題。4月7日,全國政協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專門就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與對策協商座談?,F將有關發言摘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