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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改革述評:讓公平正義的陽光普照
(3)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對于改革,習近平總書記十分看重實效。他曾強調,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點,對準焦距,找準穴位,擊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處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關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來,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2015年8月,吉林長春的律師張永峰用了不到1個小時就在網上完成了83件股權糾紛的立案手續。“如果這些案件在線下完成立案,至少需要一天時間。”張永峰說,網上立案,對于異地參與訴訟的律師來說最為受益,既不用來回跑路,又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費用。
2015年5月1日,全國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僅僅五個月時間,全國法院就登記一審案件620萬件,同比增長31.9%,其中,立案難特別突出的行政訴訟案件同比增長75.8%,刑事自訴案件同比增長60.5%。“長期以來困擾人民群眾行使訴權的‘立案難’問題得到根本緩解。”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說。
完善司法責任制等四項基礎性改革也取得佳績。上海法院一線辦案力量增加18.5%,審結案件上升11.3%,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分別達到92%、99%。廣東深圳福田區法院審結案件上升30%,一線法官人均辦案357起,涉訴信訪下降20%。經過一年多探索實踐,四項改革試點的理論準備、政策支持、經驗積累已比較充分,中央批準在18個省區市試點基礎上,在全國普遍開展試點。
長期以來,人民群眾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強烈不滿,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不力背后的違法行政或者不作為更是深惡痛絕。但由于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沒有直接利害關系,使其沒有也無法提起公益訴訟,導致違法行政行為缺乏有效司法監督。
“如果對這類違法行為置之不理、任其發展,一方面不可能根本扭轉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行政亂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頭性問題演變為刑事犯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對此,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此后,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人民檢察院對安順市鎮寧縣丁旗鎮人民政府違法履行職責和怠于監管的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許建惠、許玉仙污染環境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如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已經隨著越來越多的案件出現而落地生根。
呼格吉勒圖、念斌、陳滿……三年來,這些普通人的名字被人們所熟悉,他們都有共同的遭遇——蒙冤多年終昭雪。黨的十八大以來,超過30件重大冤假錯案得到糾正,許多案件是按“疑案從無”的原則改判的。這一司法觀念的重大轉變來自于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部署,來自于習近平總書記對“有效防范冤假錯案產生”的多次強調。
2014年5月30日,重慶市江津區一位涉訴上訪農民,在當地基層法院視頻室里,通過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進行了直接對話。這次對話跨越萬水千山,也標志著全國3300多家高、中、基層人民法院實現了與最高人民法院視頻接訪系統的互聯互通,使上訪人免受奔波之苦。
三年來,和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公安改革也有序推進。大到推進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戶籍制度改革,小到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出入境改革,公安改革堅持問題導向,目的是提高公安工作整體效能,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讓人民群眾充分享受到公安改革的紅利。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振聾發聵。
唯改革者進,唯創新者強,唯改革創新者勝!
2016年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大部分要在今年完成。
一份清晰的任務單擺在面前:在全國推開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試點;進一步完善訴訟制度,推進繁簡分流,努力構建普通程序、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層次訴訟制度體系;深化司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律師和監獄制度改革,健全統一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深化公安改革,聚焦能力建設,創新體制機制,提高公安工作整體效能。
司法體制改革的任務仍然艱巨,但實踐已經證明:只要按照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部署指示,嚴細深實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就能在難得的歷史機遇中,開啟中國司法新的輝煌,讓公平正義的陽光普照。(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十八大 司法體制改革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