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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價暴漲賣家違約 奇葩理由:簽合同時喝高了
賣家違約成本太低
房價上漲帶來可觀收益
被賣家違約的購房者仍在繼續增加,深圳的二手房買家維權群不時加入新成員,大家在群里分享維權信息,相互打氣,相互安慰。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易玉成律師告訴記者,自4月底以來,律所接到的以賣家違約為主的房屋糾紛案件數量激增,比往年增加了10倍以上。
“賣家違約的根本原因在于違約成本低,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超出了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易玉成說。
按照目前較為普遍的購房合同,違約金最高只是預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價的20%,在房價暴漲30%以上的情況下,即便違約,賣家依然有利可圖。
從去年“9·30”政策出臺至今,深圳全市新房價格上漲了近30%,一些片區如龍華、前海、后海漲幅更是高達50%。
黎小姐今年4月初簽訂了一套位于龍華區的51平方米小兩房,交易總價150萬,目前已經漲到210萬。賣家看著房價在漲,就遲遲不肯贖樓,一直拖到5月底才說不賣。
“我問賣家加多少價可以賣,他就是不賣。”黎小姐無奈地說。
目前,黎小姐已經訴諸法律途徑。但若是按照房屋交易總價的20%計算,她只能獲得30萬的賠償金,而這套房屋已經漲了60萬。
深圳中原住宅部副總經理謝建奎認為,國人缺乏契約精神,在利益面前,一些人更愿意選擇違約。“賣家違約成為深圳樓市的普遍情況,他們第一次以某個價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會將房屋掛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買家愿意出更高的價格,高到可以覆蓋違約金并有盈余,他們就會選擇違約,且違約底氣十足。”謝建奎說。
易玉成透露,他們正在研究新的賠償方案,嘗試幫助買家以超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向違約方索賠,主要是房價的漲幅部分。
不過,對于這些違約,大多數買家的第一愿望并非賠錢,而是希望能夠按照原合同交易。易玉成說,他們律師過往有“強制過戶”的成功案例。他還提醒,買家不要害怕買二手房,只要在簽約時提高違約成本,預先防范,便可降低賣家違約概率。
值得注意的是,本報記者接觸到的多位買家表示,他們的賣家都是投資客,名下有多套房產。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經理王飛表示,在市場低迷時,投資客比例只有10%左右,近期這一比例大為增長,龍華區投資客比例高達20%~30%。所幸的是,市場已經出現了深圳樓市將進入平穩期的聲音,暴漲的不可持續將大大減弱賣家違約的底氣。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深圳房價暴漲 賣家違約 違約成本低 上漲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