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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庚
(1874—1961)
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二、三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福建同安人。1890年去新加坡經商,以后長期僑居新加坡。1910年,加入中國同盟會。同年當選為新加坡中國總商會協(xié)理、道南學校總理,并開始致力于教育事業(yè)。1911年被新加坡閩僑推舉為福建保安捐款會會長,籌款支援福建省財政。1912年回國籌辦集美小學。1913年后,在家鄉(xiāng)相繼創(chuàng)辦幼稚園、中學、師范、商科學校、農林學校、女子師范、水產航海學校,以及醫(yī)院、圖書館、體育館、農村試驗場等。1919年,創(chuàng)辦廈門大學,并組織同安教育會。1924年在新加坡創(chuàng)辦《南洋商報》。1928年任新加坡山東慘禍籌賑會主席、福建會館主席。1931年任陳嘉庚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1932年1月任國難會議會員。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任國民參政會第一屆參政員。1937年8月,任新加坡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主席。10月,任南洋華僑總會主席。1938年,當選為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主席。1940年3月, 組織南洋華僑回國慰勞視察團,赴重慶、甘肅、陜西、青海、福建等地慰勞抗日將士,并專程訪問延安。1941年,創(chuàng)辦南洋華僑師范學校。12月,任新加坡華僑抗敵后援會主席。1946年10月,創(chuàng)辦新加坡《南僑日報》。1947年,創(chuàng)辦《南僑晚報》。1949年9月,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華僑事務委員會委員。1953年1月,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副主席。1954年12月至1961年任政協(xié)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6年6月,任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lián)合會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同年10月,任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lián)合會主席。是第一、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政協(xié)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新加坡 副主席 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