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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非法拍賣公司:打不倒的李鬼
5月23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以“拍假與假拍”為題,報道了廣州佳昊國際展覽服務有限公司、廣州市古今通寶展覽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虛假鑒定,以境外拍賣為借口騙取服務費的問題,在業界引發反響。事實上,這些公司并不具備文物藝術品拍賣資質,只是利用法律、監管等方面尚不完善的空當,渾水摸魚,借拍賣之名,行詐騙之實,這就是收藏界屢禁不絕的“李鬼”拍賣行。
藝術品收藏越來越熱,中國收藏者號稱9000萬之眾,普通百姓的參與熱情越來越高,但相應的知識儲備不足,使得“李鬼”拍賣行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對行業發展也帶來了惡劣影響和嚴重的危害。記者為此展開了深入的調查。
38萬元的世博會護照
深諳此類騙術的拍賣業內人士透露,這家名為“古今通寶”的“李鬼”拍賣行,從2000年來就以各種不同身份,先后在廣州、上海、武漢、成都、長沙、太原、福州等地成立展覽交易中心,“新瓶裝老酒,萬變不離其宗,從珠江騙到長江。”
2013年,家住上海已退休的吳女士打算將自己收藏的紀念品賣掉,一家名為廣州市古今通寶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古今通寶”)的工作人員向她表示,她收藏的1個原價幾十元的世博會護照,在澳門拍賣最低估價38萬元,她的香港回歸五周年紀念郵票估價更是高達100多萬元,吳女士欣喜若狂,找出自己收藏的所有紀念品。在“專家”和“拍賣公司”工作人員評估之后,吳女士的“藏品”估價總計高達1000多萬元。
當然,重點不在于此。該公司表示“藏品”要送到境外拍賣,吳女士需要按照估價一定的比例,繳納15萬元的前期宣傳費用。面對高額利潤的誘惑,吳女士向親戚朋友東拼西湊,湊齊了15萬元。然而,吳女士無法現場參與所謂的境外拍賣,“專家”的高估價也無法成交,“有人已舉牌到37萬元,但按照合同沒有達到或超過最低估價我們是不能成交的。”工作人員如此解釋。吳女士拿出合同,找到上海工商、公安等部門報案,但由于他們簽署的合同是出于自愿行為,無法作為證據,老太太欲哭無淚。
無獨有偶,福建藏家張先生于2013年12月與一家名為上海觚寶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服務協議,該公司為其拍賣兩件藏品,一件為紫砂鏤空竹節壺,作品的起拍價擬定為150萬元,而另一件所謂的乾隆洪范珍硯臺起拍價待定。對于估價“高昂”的拍品,公司要求收取1%的策劃費,張先生總計需要繳納1萬元。且公司在合同條款中明確規定,“如果單方面撤銷合同,費用不退。”這其實也是一家以文化公司名義,做拍賣的“李鬼”拍賣行。
躺著中槍的拍賣公司
“李鬼”拍賣公司有多張面孔,最初以拍賣公司等名義吸引藏家,遇到實質性的問題,就會以真正的名稱出現,一旦有人舉報或監管部門進行查處,馬上變臉換成另一張面孔,繼續行騙。
在央視此次推出的“拍假與假拍”報道中,節目總結道:“拍假與假拍已成為行業內的一顆毒瘤,任由這顆毒瘤惡化,受損的不僅是藏友,更會讓藝術品市場贗品泛濫、虛假繁榮、畸形發展。”
然而,節目播出后,也引發了業內人士的反對。記者了解到,該節目混淆了展覽公司、藝術品投資公司與拍賣公司的概念,以不具備拍賣資質的公司來概括拍賣市場,將這類以拍賣為名、進行詐騙的行為歸結為拍賣亂象,合規拍賣公司成了替罪羔羊。
“報道導致整個拍賣業界躺著中槍,引發拍賣市場秩序的混亂,也使合法經營的正規拍賣企業蒙受不白之冤。”某位拍賣公司的老總表示,“這么多年以來,拍賣行一直在努力維護行業的規范、形象和聲譽,但就被社會上這些‘李鬼’拍賣行毀了。”
顯然,深受其害的不僅是收藏者。多年來,“李鬼”拍賣行對正規的拍賣公司造成難以估計的危害。上海泓盛拍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泓盛”)就曾多次遭遇“李鬼”拍賣行。2013年,上海鼎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曾以“泓盛展覽公司”的子公司名義對外進行藏品征集和宣傳活動。
上海泓盛董事長趙涌介紹:“很多公司以諧音或者名字相像的方式,輔以雷同的網站頁面,通過搜索引擎或者其他網上宣傳等方式,掌握一些不了解實際情況的客戶群體,冒充泓盛的品牌進行欺騙。”
而有的“李鬼”拍賣行則聲稱為香港或者海外大型拍賣公司,如冒充蘇富比和佳士得等之名,從中牟利。早在2013年佳士得入駐上海時,其相關負責人就通過微博在網上打假。在佳士得官方微博置頂信息中,該公司明確發表“澄清公告”,表示佳士得目前于中國大陸地區僅在北京及上海設立運營機構,并沒有于深圳、廣州或其他地區設立代表處或其他實體,亦沒有授權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進行藝術品征集、評估或代表佳士得進行任何業務。在其列出的澄清名單中,涉及21家“李鬼”佳士得。近期,佳士得就發現廣州華榮展覽公司稱以“佳士得香港國際”“佳士得香港國際廣州首席代表處”等名義進行拍賣相關經營活動,誤導公眾。雖然根據佳士得的投訴,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已對該公司做出了行政處罰。然而,面對數量眾多且不斷變換身份的“李鬼”拍賣行來說,拍賣公司要一一維權顯得力不從心。
“李鬼”拍賣行產業鏈
中國拍賣協會副秘書長歐陽樹英表示,拍賣行業深受“李鬼”之害。“拍賣行業是服務性行業,企業的聲譽和市場信用度決定未來的生存,正規經營的拍賣企業這次蒙受不白之冤,要做很多解釋工作,而一些新的客戶也不敢輕易進入。另外,受到這種負面報道的影響,相關部門會對拍賣公司實行高壓監管,難免出現管死真李逵,放活假李鬼的現象。”
“‘李鬼’拍賣行的復制速度會像癌變一樣,在老公司里干了一段時間的員工,發現其中利潤和‘盈利模式’,就以類似的模式單干,成立另一家公司。如此一來,出現了一大批專門從事‘李鬼’拍賣的人員。過去,這類公司主要出現在廣州,現已擴展到深圳、東莞等城市。”廣東省拍賣業協會秘書長鄭曉星如此介紹廣東地區“李鬼”拍賣行的情況。當前,廣東省具備正規藝術品拍賣資質的公司不到20家,而據內部人員透露,在廣東,以各種名義從事藝術品拍賣的“李鬼”拍賣行有上百家。
而知情人透露,據不完全統計,在上海地區,打著投資管理公司、文化傳播公司、會展公司等旗號,以拍賣明目張膽行騙的公司達百余家之多,數量早已超過正規拍賣公司,并且規模和數量仍在迅速發展,有些甚至未在工商部門注冊。
業內人士介紹,“李鬼”拍賣行欺詐流程大概如此:首先注冊與藝術品相關的公司,搭建網絡宣傳平臺,雇工以電話或者網絡方式對外攬客、通過“專家”估值、收取服務費、安排虛假拍賣。通過事前收取服務費,將風險轉嫁到藏家身上,空手套白狼。對于虛假拍賣的流拍,公司會有冠冕堂皇的回復:“合同是在雙方自愿下簽訂的,任何公司都不能擔保委托作品會100%成交。”
“‘李鬼’拍賣行的詐騙手段不斷升級,越來越高明,而且已形成一條涉及范圍廣泛的產業鏈。” 歐陽樹英介紹,最初,他們會和個別拍賣公司聯營的方式,以委托征集、高估價等方式操作,獲得利潤;拍賣行業自律公約出臺后,規定正規的拍賣公司拍前不收取任何費用,工商、商務等主管部門也加強對拍賣公司的監管力度,截斷了“李鬼”拍賣行與拍賣公司的關系。
自律和監管的升級,也使“李鬼”拍賣行“與時俱進”,直接以展覽公司或者文化管理公司的名義,化身多家公司,以不同身份展開欺詐活動。從去年開始,又開始忽悠到境外拍賣。“現在很多升級說法,比如到美國進行拍賣,委托人拍賣前的費用更多了。”鄭曉星介紹,而且這些公司在退回拍品前,甚至會收回各種合同,避免留下后遺癥。
業內人士表示,社會上很多所謂“藏品”,拍賣行都不接受,這被一些“李鬼”拍賣行鉆了空子,這里就有藏家心理的問題。還有就是藏家的常識問題,正規拍賣行在拍賣之前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
鄭曉星強調,當前社會上無拍賣資質企業、單位和個人以各類競價會、淘寶會、拍賣為幌子擾亂市場,大量非拍賣企業拍賣活動泛濫,各類家具競拍會、大眾收藏品競買會、古玩藝術品無底價競買會、大眾藏品保真競拍會越來越多,這些拍賣活動都是試圖躲避《拍賣法》,也是管理的盲區,不受相關法律保護。
“李鬼”為何打不倒?
趙涌表示,“李鬼”拍賣會之所以難以整治,一方面,這些公司往往注冊了多個展覽公司和藝術中心,打一槍換一炮,一個殼在運作一段時間之后,再換另一個繼續詐騙。
在打擊“李鬼”拍賣行時,往往也會遇到法律依據不足的情況。“搜集證據困難,他們對法律條款事先有過研究,規避了大部分的法律風險。”鄭曉星介紹,首先是公司的名稱不用“拍賣”二字;和客戶簽訂的不是拍賣合同,而是“服務協議”,避開《拍賣法》的追究,工商、公安或者行業協會對它沒有約束作用,一般的拍賣管理辦法也對它無計可施;此外,很多上當受騙的藏友提供的拍品不是文物,《拍賣法》也無法保護他們。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表示,最近幾年,尋找法律援助的受害者越來越多。“如果要落實到法律方面,比如從刑事角度講,這種以斂財為目的的詐騙已成為他們的經營模式,如果金額達到一種程度,警方可以從個案入手,積累經驗。”于國富表示,“李鬼”拍賣行之所以泛濫,主要原因在于上當受騙者法律意識普遍不強,缺乏防范觀念。
“相關部門的監管是否到位,是否落在實處,采取了行之及時、有效、具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收藏家張先生質問。
“趙涌表示,要從實際上整治“李鬼”拍賣行,“需要政府部門的介入,工商、拍賣協會等管理機構一起采取措施,而且,在起訴方面,一旦涉及詐騙,參與者也有連帶責任,應通過法律手段,杜絕他們再次進行詐騙。”
對此,歐陽樹英表示:“相關部門必須充分重視‘李鬼’拍賣行擾亂市場的情況。不過,要通過正常渠道整治‘李鬼’時,會牽涉多個部門,法律依據更復雜,必須根據每一個個案,找尋相應的法律條款進行處置。”她認為,相關部門必須針對新的情況,將各類部門力量協調起來,發揮合力。
而諸多業內人士也表示,“李鬼”拍賣會往往騙的是不懂行的人。于國富認為:“很多上當者可稱為故意上當,想占大便宜,吃了虧,最終只能啞巴吃黃連。”如果遇到大量投訴者或要求賠償者,“李鬼”拍賣會往往威逼利誘,退還部分費用息事寧人。
歐陽樹英表示,拍賣行業協會是一種自律性的組織,并不是政府監管部門,沒有處罰和監管權力,自律是針對行業內部的拍賣企業,可以制定相應的約束和規范,但行業協會之外的違規違法行為,協會更多是向相關部門反映行業訴求。此外,她認為:“中國藝術品拍賣發展至今也就20多年,很多基礎性的工作沒有做起來,大眾對拍賣的了解和掌握還僅停留在通過電視、電影等媒介獲得信息的階段,普遍缺乏拍賣方面的知識。”
因此,在央視播出節目之后,中拍協及時發表聲明,敬告各位藏友:選擇具有拍賣資質的拍賣企業,警惕“李鬼”拍賣行;警惕拍前收費行為;警惕“天價鑒定”和“出境拍賣”陷阱。
歐陽樹英和鄭曉星也強調,辨識“李鬼”拍賣行可以通過六大要點進行甄別:第一,受理拍賣的公司名稱和合同訂立一方主體必須是拍賣公司,沒有拍賣兩個字的公司,無權代拍賣公司征集拍品;第二,拍賣援引的法律是《拍賣法》,而不是《合同法》,尋找法律依據,需要找對條文;第三,正規拍賣公司與送拍者簽訂的是“委托拍賣合同”而不是“服務協議”;第四,正規拍賣行在拍賣之前不收取任何費用;第五,拍賣會的舉辦地點一般是境內不是境外;第六,“李鬼”拍賣行公司的估價一般都遠遠超過藏家的心理期望。
編輯:付裕
關鍵詞:拍賣 李鬼 拍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