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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建議取消社會撫養費
憂:公開程度不夠,罰款議價空間依然存在
但對于“公開”的修改,吳有水坦言,自己是喜憂參半的。
此前,吳有水跟社會撫養費的公開問題“較過勁”。2013年7月,他向全國31個省(區、市)的計生和財政部門發出申請,要求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和使用情況。然而,一個月后,僅有一半的計生和財政部門給出了答復。
也因此,此次《條例》送審稿中的修改,讓他眼前一亮。《條例》中明確提出,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主動公開社會撫養費征收依據、征收標準,縣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法主動公開社會撫養費年度征收總額。
“這樣的主動公開,提高了政府執政的透明度。”吳有水贊嘆道。但同時,他也流露出擔憂。“《條例》中只有收入的公開,卻缺少支出的透明。”吳有水說,“盡管《條例》提到要收支兩條線,但沒有對支出的公開,只怕這條規定也會成為空話。”
竹立家也表示,所有的公共收入,收和支的公開,都是缺一不可的。
去年12月,全國24個省份陸續公布社會撫養費的年度征繳總額,200億巨款流向及用途引起廣泛關注。“說不清,道不明”的尷尬現實,不禁讓人生疑:這筆錢,到底用在了何方?
“《條例》送審稿中提出要公開社會撫養費的年度征收總額,是進步。但我們還需要再進一步。”竹立家說,這筆錢是怎么花的,用在了哪些地方,公眾也是有權知道的。
此外,竹立家還提到,一些規定還需要再細化一些。
比如,3倍罰款的上限只是針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二胎。但對于二胎以上的三胎、四胎等,《條例》送審稿只規定要加重征收社會撫養費,但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這就存在議價的空間。”竹立家認為,“加重”到什么程度,應該制定出明確的標準。“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能有含糊。”
專家:社會撫養費應被廢除
但除了前述亮點,《條例》送審稿在一些關鍵點上,依然存在爭議。
比如《條例》規定,“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有關工作”。
吳有水對記者說,這就有可能讓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和孩子落戶捆綁起來,并給了一個合法化的解釋。
“孩子的戶口和入學是不應該跟罰款掛鉤的。”吳有水說,計生部門如果在征收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以運用司法手段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不能用行政手段去侵害公民的其他合法權益。
此外,吳有水認為,新規雖明確了征收程序,但并沒有引進聽證程序。他認為,在征收決定作出前,被征收人有權進行聽證,提出異議。
盡管《條例》送審稿中有諸多亮點,但不少輿論仍認為,飽受詬病的社會撫養費,事實上已經到了需要廢除的時候。
“單一的措施很難徹底改變目前的人口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當下,中國的人口所面臨的不僅僅是數量的變化,更是人口素質、人口結構的亟待提高和優化,而這是無法通過罰款等強制性措施來進行調整的。
同時,他也強調,廢除社會撫養費并不是放棄計劃生育。他認為,當下的計劃生育需要有一個新的解釋,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人民配合和政府強制執行,而應該是一個宏觀的指導性計劃。政府應該通過提供服務、信息咨詢、政策誘導,讓百姓自愿自覺地接受。
“對制度的小修小補只是一個短期行為,從長期來講,是要有一個思想觀念的改變。”湛中樂說。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社會撫養費 罰款議價 取消社會撫養費 自主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