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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調繳費基數不如擴大社保覆蓋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但目前我國的確存在五險一金占工資比例偏高狀態。步入2015年,《經濟日報》記者梳理,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1月4日《經濟日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但目前情況是,除了每年持續上調的繳費基數外,我國企業職工的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如此語境下,多地仍在上調社保繳費基數標準,不僅與中央精神相悖,而且進一步增加了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負擔。
調查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約有40.7%的老年人仍是靠家庭供養,四成老人認為自己是家庭的負擔,只有約24%的老人能夠依靠養老金生活,農村很大一部分老人要靠勞動收入養活自己。可見,不是個人繳費比例偏低,也不是單位和企業繳費偏少,而是政府財政歷年來在社保上欠賬太多,特別是社保覆蓋面太小。因此,與其上調社保繳費基數,在極其有限的參保對象身上“榨油”,不如扎扎實實地在提高社保制度的普適性上下苦功,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實行養老“并軌”,消除城鄉差別,不斷擴大社保覆蓋面。
事實上,實施社保制度的核心,就是“城鄉統籌, 城鄉全覆蓋”,特別是要覆蓋和普惠更多的城鄉居民。對于城鄉居民,在繳費標準、個人賬戶、待遇計發等方面,應參照城鎮職工基本社保制度模式,實行城鄉居民社保與城鎮職工社保的轉移對接。同時,應加大政府補貼,對勞動適齡階段的農村居民給予繳費基數一定比例的“繳費補貼”,對超過勞動年齡階段的城鄉居民給予每月一定標準的“基礎社保補貼”;設計多個繳費檔次供參保對象選擇,適應不同收入群體的需要。
必須正視的是,按照我國新農保的相關規定,農民60周歲以后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從性質上來看,城鎮居民社保也是屬于國家普惠性質,應該與新農保相一致。然而,城鎮居民比農村居民的生活成本更高,從“普惠”和“公平”的原則上來看,城鎮居民社保應該以城鎮職工社保為參照。此外,婦女作為弱勢群體,本來就需要得到更多的保障,而且,在城鎮居民的群體構成中,女性所占比例遠高于男性,她們缺乏勞動技能和生存本領,是最需要社會保障的人群。因此,應將女性的參保年限縮短至50周歲,激勵城鎮婦女積極參保,加快實現社保“全覆蓋”的進程。
編輯:曾珂
關鍵詞:社保上調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