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陸俊獄中生活揭秘:與南勇住一屋 再不看足球節目
因在監獄表現良好,獲得5次表揚、1次單項表揚,曾被稱為“金哨”的原中國足球著名裁判陸俊被建議減刑一年。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公開審理此案,并當庭對陸俊作出減刑一年的裁定。按此計算,陸俊將于今年9月2日刑滿釋放。
庭審
法院裁定陸俊減刑一年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公開審理陸俊減刑案。14點40分左右,法官敲響法槌,陸俊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相比入獄之前的一頭黑發,如今的陸俊已經有了很多白頭發。
他當庭表示,他的行為給社會和自己家庭造成不好的影響,現在十分后悔,并且認罪服判。他稱,罰款金額已由家人全部交齊。法庭調查開始后,執行機關代表、燕城監獄民警宣讀了陸俊提起減刑建議書。因為燕城監獄是以陸俊獲得5次表揚、1次單項表揚為由,建議把陸俊刑期減去1年的,所以整個庭審重點要核實的內容就是這些情況是否屬實。
在回答問題的時候,陸俊的聲音很小。他說,他之前是在五監區,負責園林綠化,“剪剪樹枝,修修草坪”,后來又轉入三監區,負責打掃衛生。隨后,執行機關向法庭和檢察人員出示了一系列證據,主要包括監獄表揚獎勵考核表、考核積分卡,證明陸俊獲得表揚獎勵的真實有效。管教民警和同班組、同寢室服刑人員也都到庭作證。陸俊的獄友在法庭上為陸俊作證稱,陸俊在干活兒時不怕臟,不怕累,“比如我們衛生組負責的各寢室廁所啊,他都帶頭干。刷洗便池啊,這些工作都很臟累,他也肯干。”
在最后陳述階段,陸俊說他感謝管教在服刑期間對他的教育和幫助,如果能減刑,不久就回歸社會了,他出去會做一個守法的公民。“不管功過都過去了,黑暗過去剩下的就是光明,我相信自己的能力。”最終,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陸俊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遂裁定對其減刑1年。
據介紹,從2012年12月起,陸俊先后獲得了5次表揚和一次單項表揚,因此建議對其減刑1年。陸俊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結束,此次減刑1年后,刑期結束日期提前至今年9月2日。這表明,如果不出意外,陸俊將在2個月后刑滿釋放。背景
北京法院首次公示減刑案為規范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正式實施。按照該規定,刑罰執行機關依據規定,在服刑人員服刑改造期間,獲得足夠積分后可提請法院減刑,法院將在受理5日內經過審查并予以公示。
2014年5月30日,執行機關司法部燕城監獄對陸俊提出減刑建議,報送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于2014年6月5日立案。6月10日,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的相關要求,對司法部燕城監獄報送的包括陸俊減刑案在內的43件減刑案件,首次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進行了公示。陸俊減刑案自6月10日開始公示,至6月14日截止,無人提出異議。
編輯:曾珂
關鍵詞:陸俊 監獄 減刑 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