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 論>委員評論
鄉村振興需要市場化長效機制
脫貧攻堅期間,我國通過充分發揮舉國體制優勢,強化扶貧政策和財政資金硬投入,較短時間內消除了絕對貧困人口,建立、完善了基本適應鄉村振興需求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體系。路水電氣網等長期困擾、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短板得到了大幅改善,農業產業化也取得了長足進步。
但與此同時,不少脫貧地區由于過于依賴政府力量投入,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尚未有效建立。例如,與市場化要求相符的產品銷售機制、人才下鄉機制嚴重不足,與產業發展配套的現代高端服務業嚴重欠缺。這些地區自身造血功能嚴重不足,導致農業產業基礎依舊十分脆弱,一旦失去政策支撐和資金扶持,面臨馬上休克、甚至死亡的風險。
當前,我國農業企業大多重農業生產等產業前端服務,輕模式、品牌、市場等管理后端建設。農業技術、會計、律師、電商、管理咨詢、新媒體、金融等這些與農業產業發展相關的現代高端服務業,出于整體市場規模和單次交易成本考慮,大多不愿在農業相關產業方面投入過多人員和精力。這就直接導致與美歐等農業產業化發達的西方國家相比,我國與農業產業配套的現代高端服務業企業數量明顯偏少、發展嚴重落后,對鄉村振興創新發展的智力支撐明顯不夠、帶動作用明顯不足。
體制好則機制好,政策強則效果強。在當前社會資本對鄉村振興參與熱情尚未有效激發的背景下,引導建立與市場化長效機制相符的鄉村振興創新發展體制機制,已成為走好新時代“三農”長征路的迫切需要。
首先要大力構建鄉村振興創新生態體系。要用鄉村振興創新發展的歷史視角審視新時代“三農”工作制度供給。探索建立符合鄉村振興創新發展規律,各類鄉村振興創新發展政策與鄉村振興創新市場要素,相互結合、高效配置的鄉村振興創新發展體系,強化鄉村振興創新發展綜合性政策和制度供給。引導、培育符合鄉村振興創新發展要求的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布局全鏈條協同的創新基地,構建加速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的創新服務體系。完善適應鄉村振興創新發展規律的保障制度,營造良好的鄉村振興創新生態,形成創新要素向農業農村聚集的新局面。
其次,探索鄉村振興,要創新發展人、地聯姻。以創新發展為目標導向,不斷強化鄉村振興創新人才下鄉的市場化體制機制建設。營造創新人才向鄉村逆流動的良好制度環境,激勵農業科技人才等鄉村振興創新人才到農村開展創新創業。在尊重村集體、農民、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意愿的基礎上,以自愿為原則,鼓勵、引導鄉村振興創新人才與村集體、農民、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深入開展以市場化機制為核心的新時代人才與土地聯姻合作、跨界合作。通過合作模式創新,吸引技術、管理、市場、資金等創新市場要素,參與鄉村振興創新發展的熱情和積極性,提升、增加鄉村振興創新發展新動能。
此外,要做好“試驗田”經驗總結和示范推廣。要大力拓展、優化國家涉農財政扶助資金使用范圍和方式。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為重點,探索以縣(鎮)域為單位,將縣(鎮)域內新型農村經濟組織必需的技術、會計、市場、品牌、金融等服務,采取整體打包外包服務的方式,通過政府集中購買服務幫助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提升管理能力和農產品附加值,推動鄉村振興高質量創新發展。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創新 鄉村 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