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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綠色”保險水平強化產融合作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 張巾
近日,工信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制定出臺《關于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圍繞工業綠色發展重點方向、產融合作主要任務等作出系統部署,旨在充分發揮金融賦能作用,推動實現工業綠色發展。保險作為金融行業的一大重要支柱,對于促進工業綠色發展具有獨特作用,提升綠色保險服務水平也被列為產融合作的主要任務之一。
一、 工業綠色發展需要綠色保險提供保障支撐
綠色保險是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工業綠色發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體而言,綠色保險可從三個方面促進工業綠色發展:
一是促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首版次高端軟件保險等保險產品的推行,可有效降低工業綠色發展領域重大技術裝備、新材料及高端軟件的應用風險,破解新裝備、新材料及高端軟件面臨的市場推廣難題,助力企業降低綠色低碳技術開發風險及成本,提高企業研發創新的積極性,增強工業綠色發展創新動能。
二是引導工業企業綠色生產。一方面,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可促使工業企業將環境污染成本內部化,增強企業從事綠色生產的動力,促進企業強化生產經營中的環境風險管理,減少企業生產活動對環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保險資金體量大、期限長,與工業綠色發展項目大規模、長周期的資金需求匹配度較高,保險資金向工業綠色發展領域的投資可為綠色企業、綠色項目的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推動綠色消費廣泛普及。面向消費綠色化升級的發展趨勢及發展需求,研究分析新能源汽車等綠色產品消費過程中的特有風險,開發制定專門針對綠色消費品的新型保險產品,有利于降低消費者在綠色產品購買使用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改善綠色產品消費體驗,擴大綠色產品消費規模,從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以消費升級引領工業企業加快實現綠色發展。
二、 綠色保險助力工業綠色發展已具備一定基礎
我國高度重視保險在促進工業綠色化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的作用,多年來持續推進、大力發展綠色保險。目前,我國綠色保險發展已初見成效,為保障和支持工業綠色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穩步推進。自20世紀90年代我國在大連、長春等地啟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以來,已歷經了30年的發展。近年來,相關政策部署持續強化,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明確提出“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2016年印發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進一步細化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工作部署。在政策的積極引領下,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進入加速發展階段,目前我國31個省(區、市)均已開展試點。
二是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不斷創新。我國綠色發展形勢正處于快速變化之中,新形勢下企業、消費者等各類主體對保險產品和服務的新需求持續涌現。為更好地服務和支撐經濟社會綠色發展,保險行業不斷推出新型保險產品和服務。例如,隨著新能源汽車消費量的逐步壯大,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專屬車險的需求日益凸顯,銀保監會已將根據新能源汽車風險特點開發專屬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作為工作重點,相關保險企業也在積極探索開發新能源保險產品。
三是保險資金綠色投資漸成趨勢。多家保險頭部企業積極布局綠色投資,例如中國人壽將氣候變化與環境表現納入投資決策考量因素,中國平安宣布未來投資規模每年增速不低于20%。同時,保險領域行業協會也著力強化對險資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激勵,如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發布倡議書,提出要建立健全綠色投資標的評價標準,將綠色標準納入現有投資流程,逐步形成綠色投資考核和激勵機制。多方協同發力之下,保險資金綠色投資已取得積極進展。據統計,2018至2020年三年間,保險資金綠色投資金額增加了1661億元。
三、 進一步發揮綠色保險在工業綠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總體而言,我國綠色保險仍處于起步階段,保險對工業綠色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還有待進一步挖潛。因此,《指導意見》將提高綠色保險服務水平作為產融合作的一項重點任務,圍繞強化綠色保險保障、發揮保險資金優勢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以強化保險對工業綠色發展的支撐能力。
一是加快完善已有的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指導意見》立足我國綠色保險發展現狀,提出多項舉措促進現有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強化對工業綠色發展的支持。一方面,鼓勵保險機構結合企業綠色發展水平和環境風險變化情況,科學合理厘定保險費率,提高保險理賠效率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增強保險對工業企業推行綠色生產的激勵和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指導意見》支持發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和首版次軟件保險補償機制作用,加快綠色新產品市場化應用,激勵企業加強綠色技術、綠色產品研發創新。
二是鼓勵加強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面向新時期我國工業綠色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保險機構加強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企業投保環保技術裝備保險、綠色科技保險、針對綠色低碳產品的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等產品,以促進綠色技術、綠色產品的創新與推廣。鼓勵利用信息技術提供基于行為數據的保險(UBI)等金融解決方案,更好地引導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購買使用行為,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
三是支持保險資金投向工業綠色發展領域。為更好地發揮保險資金規模大、周期長的優勢,強化保險資金對工業綠色發展的投資支持作用,《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將保險資金投向綠色企業和項目,引導保險機構通過直接投資、設立基金等形式將保險資金投向工業綠色發展領域,助力緩解綠色項目融資難題、推動工業企業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保險機構與工業企業共享綠色發展成果。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綠色 保險 發展 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