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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離婚協議無效?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為了離婚而自愿達成的書面協議,內容包括是否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債務及離婚后子女撫養等。無效的離婚協議無法履行,所以簽訂離婚協議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必須雙方自愿,因脅迫簽訂的協議可以被撤銷或被認定無效。建議在協議書上寫明:“本協議自愿簽訂,雙方對協議內容沒有誤解,充分了解,協商一致”等類似文字;第二,內容要明確,需分割的共同財產要列明細,不要在協議中寫“雙方婚內共同財產已經分割”之類籠統的話;第三,要明確婚內債務(如有)的數額,如果沒有婚內債務,也要寫明“雙方承諾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務,如有個人名下的債務由其自行承擔。”以免因約定不明產生糾紛。第四,明確對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以及探視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離婚 協議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