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 聞 >時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第十六篇 加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 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
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強軍、人才強軍、依法治軍,加快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發展,全面加強練兵備戰,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確保2027年實現建軍百年奮斗目標。
第五十六章 提高國防和軍隊現代化質量效益
加快軍事理論現代化,與時俱進創新戰爭和戰略指導,健全新時代軍事戰略體系,發展先進作戰理論。加快軍隊組織形態現代化,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推進軍事管理革命,加快軍兵種和武警部隊轉型建設,壯大戰略力量和新域新質作戰力量,打造高水平戰略威懾和聯合作戰體系,加強軍事力量聯合訓練、聯合保障、聯合運用。加快軍事人員現代化,貫徹新時代軍事教育方針,完善三位一體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體系,鍛造高素質專業化新型軍事人才方陣。加快武器裝備現代化,聚力國防科技自主創新、原始創新,加速戰略性前沿性顛覆性技術發展,加速武器裝備升級換代和智能化武器裝備發展。
第五十七章 促進國防實力和經濟實力同步提升
同國家現代化發展相協調,搞好戰略層面籌劃,深化資源要素共享,強化政策制度協調,完善組織管理、工作運行、政策制度、人才隊伍、風險防控體系,構建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協調發展,集中力量實施國防領域重大工程。促進軍事建設布局與區域經濟發展布局有機結合,更好服務國家安全發展戰略需要。深化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加強海洋、空天、網絡空間、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領域軍民統籌發展,推動軍地科研設施資源共享,推進軍地科研成果雙向轉化應用和重點產業發展。強化基礎設施共建共用,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統籌建設,加大經濟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力度。加快建設現代軍事物流體系和資產管理體系。加強軍地人才聯合培養,健全軍地人才交流使用、資格認證等制度。優化國防科技工業布局,加快標準化通用化進程。推進武器裝備市場準入、空中交通管理等改革。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加強應急應戰協同,健全強邊固防機制,強化全民國防教育,鞏固軍政軍民團結。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第十七篇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第五十八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
堅持和完善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保障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水平,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獨特優勢,提高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水平。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增強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實效。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把各自聯系的群眾緊緊凝聚在黨的周圍。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鞏固和發展大團結大聯合局面。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凝聚僑心、服務大局。
第五十九章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實施法治中國建設規劃。健全保障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立改廢釋纂并舉,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堅持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審判制度、檢察制度、刑罰執行制度、律師制度,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監督,深化執行體制改革,促進司法公正。實施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法律援助和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全面加強人權司法保護,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加強涉外法律人才培養。
第六十章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
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強化政治監督,深化政治巡視并強化整改落實。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使監督體系更好融入國家治理體系。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健全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構建全覆蓋的責任制度和監督制度。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防止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反彈回潮,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
第十八篇 堅持“一國兩制” 推進祖國統一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
第六十一章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堅決防范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一節 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研發制造、特色金融、高新技術和會展商貿等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第二節 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完善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支持港澳參與、助力國家全面開放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打造共建“一帶一路”功能平臺。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科創合作關系,深化并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
第六十二章 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以兩岸同胞福祉為依歸,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融合發展,高度警惕和堅決遏制“臺獨”分裂活動。
第一節 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完善保障臺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續出臺實施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讓臺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參與大陸經濟社會發展進程。支持臺商臺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兩岸金融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推進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兩岸合作平臺建設。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
第二節 加強兩岸人文交流
積極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和人員往來,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交流合作,促進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支持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進兩岸同胞共同傳承和創新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少年交流,鼓勵臺灣青年來大陸追夢、筑夢、圓夢。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反對“臺獨”分裂活動,維護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致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第十九篇 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更好履行政府職責,最大程度激發各類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強大合力。
第六十三章 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
貫徹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穿到規劃實施的各領域和全過程,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把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融入規劃實施之中。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適應新時代新要求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的政治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激發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的積極性,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用,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內生激勵機制,健全激勵導向的績效評價考核機制和盡職免責機制,調動廣大干部特別是基層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第六十四章 健全統一規劃體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國家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為支撐,由國家、省、市縣級規劃共同組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
第一節 強化國家發展規劃的統領作用
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強化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對本規劃實施的支撐。按照本規劃確定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和重點任務,制定實施國家級空間規劃,為重大戰略任務落地提供空間保障。聚焦本規劃確定的戰略重點和主要任務,在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綠色生態、民生保障等領域,制定實施一批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明確細化落實發展任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本規劃確定的區域發展戰略任務,制定實施一批國家級區域規劃實施方案。加強地方規劃對本規劃提出的發展戰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項目的貫徹落實。
第二節 加強規劃銜接協調
健全目錄清單、編制備案、銜接協調等規劃管理制度,制定“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等目錄清單,依托國家規劃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規劃備案,將各類規劃納入統一管理。建立健全規劃銜接協調機制,報請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規劃及省級發展規劃報批前須與本規劃進行銜接,確保國家級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各級各類規劃與本規劃在主要目標、發展方向、總體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風險防控等方面協調一致。
第六十五章 完善規劃實施機制
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政策保障、考核監督機制。
第一節 落實規劃實施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本規劃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主要目標任務實施方案。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重大工程項目和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安全保障等領域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引導調控社會資源,確保如期完成。本規劃提出的預期性指標和產業發展、結構調整等領域任務,主要依靠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實現,各級政府要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法治環境。年度計劃要貫徹本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將本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計劃指標體系,設置年度目標并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合理確定年度工作重點。
第二節 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
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情況按程序提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并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規劃實施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發揮國家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對推進規劃實施的監督作用。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有關部門、地方領導班子和干部評價體系,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需要對本規劃進行調整時,由國務院提出調整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第三節 強化政策協同保障
堅持規劃定方向、財政作保障、金融為支撐、其他政策相協調,著力構建規劃與宏觀政策協調聯動機制。按照本規劃目標任務、結合經濟發展形勢,合理確定宏觀政策取向。堅持公共財政服從和服務于公共政策,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加強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政府投資計劃與本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中央財政性資金優先投向本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和要素跟著項目走,依據本規劃制定重大工程項目清單,對清單內工程項目簡化審批核準程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資金需求,單體重大工程項目用地需求由國家統一保障。
第四節 加快發展規劃立法
堅持依法制定規劃、依法實施規劃的原則,將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和國家發展規劃的規定、要求和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加快出臺發展規劃法,強化規劃編制實施的法治保障。
編輯:賈元昌
關鍵詞:發展 全面 建設 提升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