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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碼功能“迭代升級”須審慎
前段時間,杭州設想提出“漸變色健康碼”,通過集成公民相關數據,探索建立個人健康指數排行榜,引發輿論廣泛質疑,認為此舉涉嫌侵犯公民隱私。6月2日,浙江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就此事作出回應,明確健康碼等數據應用必須“有所為,有所不為”。
健康碼是“戰時”的產物、特殊時期的創新。不可否認,健康碼在這次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然,有獲得,必有所失,科技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需要我們作出一定的犧牲。為了戰勝疫情,及時恢復社會運轉,公眾對于戰“疫”時刻適度犧牲個人隱私表現出了寬容的態度。盡管也有不同的聲音,但“兩害相權取其輕”,大多數民眾選擇了服從。
隨著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因復工復產復學等相關需要,各地都在探索嘗試將疫情期間的健康碼迭代升級成更廣泛的應用。企業碼、公司碼、校園碼……這些應用背后所關聯的公民隱私數據越來越多,掌握數據的機構單位越來越雜,其初衷或許是為更好地提供政務服務搭建平臺,但是不能否認,應用越多,信息泄露和濫用的風險也越大。
因此,健康碼功能的迭代升級需審慎評估,相關管理機制應不斷完善。其中,尤其要處理好保障公民隱私與加強精密智控的關系,把握好社會治理與數據安全的關系,讓健康碼處在可控可用狀態。而不能因為個別部門為了自身管理便利,隨意使用個人數據,隨意擴大使用范圍。
事實上,隨著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健康碼的使用,是否需要延續?如何延續?本身就是一個需要多方評估的問題。未來健康碼的采用,應符合管理需要、公眾允許的原則,更要符合法律規定,“有所為、有所不為”。
日前審議和頒布的《民法典》,對保護公民的隱私權作出了明確規定。在信息文明發展的當下,科技技術手段的不斷發展和豐富,使得公民的隱私權受侵犯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加。能否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將公民隱私保障放在重要位置,有效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的泄露和濫用,是對各級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驗。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健康 公民 數據 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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