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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鐵元:河湖長怎么抓好落實?
據生態環境部通報,2019年全國共有57個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低于80%,其中遼寧本溪,黑龍江鶴崗,江西九江、新余,四川資陽,貴州遵義的消除比例為0。以0分的成績上交答卷,不能不讓人深刻反思各級河湖長的職責履行問題。確保河湖長制發揮作用,筆者認為需配強河湖長班子,充實河湖長制力量,增強示范引領,同時提升河湖長抓落實的能力。
隨著河湖長制工作全面推進,河流和湖泊治理有了責任主體,對河湖整治和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筆者調查發現,在個別地區河湖長巡河時存在“被忽悠”的問題。比如,屬地不敢正視問題,設計規劃巡河路線和勘察點位,提前將污水口堵好,甚至放優質水入河道,人為制造河道治理一片大好的場景。本該在巡查現場發現的問題被掩蓋了,屬地對正確的指導意見表面接受,但卻不能及時采取措施將其轉化為行動,對指出的問題敷衍整改和被動應付。
河湖長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是落實河湖治理、管理和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由河長辦負責總體協調,由聯系部門負責協調日常工作。但履職過程中,工作沖突多、精力集中不夠、機制運行不順、抓落實力量不足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為此,需為河湖長配備輔助領導力量,圍繞目標任務和重難點問題,健全運行執行機制,調整補齊落實節點。據報道,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推行雙河長制度,每條河道設立兩名區級河長,通過高位統籌、雙向抓手、相互促進、共擔責任,全力推進水環境治理。筆者認為,不能僅靠河湖長個人影響力抓落實,不能光賦予職責不配備隊伍力量,雙河長制是充實河湖長制領導力量的有力舉措。除了補充領導力量外,還應針對河湖特點精準制定“一河一策”,結合年度或階段重點工作任務配強專項副河長,有針對性地選派干部掛職河長辦領導。
“上邊千根線、下邊一根針”,具體抓落實關鍵在基層一線,也需中間環節補位發力。破解河湖長落實力量多頭交叉問題,應充實優化河湖長抓落實的隊伍。當前,各地普遍存在主體單位推而不動、憑經驗抓工作,力度大了落實不了,力度小了不起作用,反饋速度慢,傳導壓力和落實任務打折扣,河湖長巡查指出問題長期不銷號等現象,部分河湖長寧愿自己親自去抓落實。對此,筆者建議,應逐級增強河湖長制抓落實的隊伍,結合河湖治理特點和工作需要有針對性配備執法監管、工程項目、水環境整治、監管督察、科研攻關等力量,職務不在于高低而在于有精力和能力去抓落實。同時,結合志愿者和公益活動配備市民河長、學生河長等。黨政機關開展關愛河湖黨員志愿者活動,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河湖治理。
河湖治理的主體職能部門要善于“彈鋼琴”,將不同任務分解到有落實能力的具體單位和個人,完善河湖長、河長辦、黨政機關、治水企業和社會力量的共治模式,構建河長牽頭、分級管理、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河湖長制工作單位理應成為攻堅力量,帶著問題去、帶著成果回,逐項削減問題。提高思想認識和擔當意識,區分好職責定位,各級干好各級的事,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做給一級看。曾有地方在四級河長聯合巡查時,隊伍龐大、車輛和人員眾多,現場發現少量垃圾,只要都動動手就可解決的事,卻要現場通知屬地落實。屬地落實固然沒有問題,但上級部門如能主動作為,既是對自身和下級的言傳身教,也是履行職責主動擔當的表現。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河湖 湖長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