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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全面推行河湖警長制
新華社廣州8月23日電(記者 田建川)廣州將在全市建立“河湖長+河湖警長”聯動機制,對全市197條黑臭河涌和其他整治任務重的河湖進行“河湖警長”全覆蓋。這是記者從日前舉行的廣州市推行河湖警長制現場工作會上獲悉的。
廣州市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打擊涉水違法行為的震懾作用,為水環境治理工作保駕護航。
從2018年開始,廣州海珠區探索建立了“1+18+N”的河湖警長制,即1個區級河湖總警長、18個街道河湖警長及社區民警、巡邏民警、治安民警、刑偵民警等多個警種。廣州市將對該模式進行完善并在全市推行。
按照要求,河湖警長在日常巡查時,一旦發現有違法排污、涉水違建等危害河流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強與城管、環保、水政等執法部門的聯合執法。同時,加強河長和河湖警長的聯系聯動,打出治水組合拳。(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河湖 警長 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