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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
中新網1月25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通知積極落實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中央財政按照規定的標準安排經費。
財政部、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有關保障政策的通知》,積極落實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
一是落實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政策,對于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財政給予補助。
二是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中央財政按照規定的標準安排經費。
三是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采購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予以安排,中央財政視情予以補助。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盡快落實上述補助政策,切實做好防治經費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健康、祥和的春節。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工作 補助 防治 參加 醫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