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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回家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回憶澳門基本法的誕生
人民政協網12月20日電 (記者 徐艷紅)20年來,澳門特區在基本法的護佑下,經濟持續發展、民生不斷改善、社會包容和諧,事實雄辯地向世人證明,“一國兩制”是做得到、行得通的科學構想,基本法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的根本法律保障。
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4年5個月的起草歷程,全程參與了香港和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感慨萬千: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以下簡稱“草委會”)的5位法律專家雖已仙逝,但他們參與制定的基本法,會因對“一國兩制”方針的成功實踐而永遠載入史冊。
基本法的起草是一項前無古人的事業,是對“一國兩制”模式的成功探索。在草委會秘書處工作的駱偉建談起基本法,滿是自豪與驕傲。草委會由48人組成,內地26人,澳門19人,另有駐澳機構負責人3人。兩地委員由于成長環境不同,所受的教育和經歷不同,對許多事物的認識也不盡相同?;痉ǖ钠鸩輹h大大小小開了80多次,爭論的問題很多,之所以能克服重重困難,使分歧不斷縮小,逐步達成共識,最重要的就是在堅持“一國兩制”的前提下,做到互相尊重、民主協商和符合澳門實際。
相互尊重,人人都有平等發言權
駱偉建回憶道,兩地委員的文化、背景差異很大,即使內地委員之間、澳門委員之間,所持觀點和主張也會互相矛盾,甚至南轅北轍。為了發揮集體智慧,調動大家的積極性,草委會的每位成員都有平等的發言權,都可以暢所欲言。
比如,草委會中澳門委員有19位,澳門委員就有顧慮,認為人數有點少。考慮到“一國兩制”是個新制度,草委會就創新性地在澳門設立了一個從沒有過的、由90位澳門居民組成的澳門基本法咨詢委員會(簡稱“咨委會”),人員以3個界別(工商界、專業界及勞工界)邀請的代表加自薦的方式組成,咨委會有兩個功能:一是幫助草委會收集澳門居民的意見,二是自己發表意見。
盡管如此,能參與的澳門居民畢竟還是少數,為了能讓更多的澳門居民參與立法,草委會無論召開大會還是專題小組會議,都要在會議結束后召開記者發布會,將會議討論了哪些問題、哪些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哪些問題還須進一步討論等,一一向社會公布。
更有意思的是,由于內地更注重實體性的問題,而港澳更習慣解決程序性的問題,所以,草委會剛開始工作時,就有澳門委員提出要制定基本法起草的工作規則,規定如何開會、條文怎么通過、如何投票等。基于尊重,草委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了基本法起草的工作規則。
尊重是相互的,澳門委員也尊重內地的慣例。內地比較注重做規劃,設目標、定時間表,按部就班地推進。于是,草委會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制定工作規劃,規定了基本法從結構起草到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分五步進行。
起草基本法必須實地考察和調研,駱偉建稱,內地習慣召開座談會,但澳門委員卻對邀請的人員有顧慮,為此,內地委員在澳門考察期間,采取了“公聽會”的方式:提前發出公告,某時某地召開基本法聽取意見會議,歡迎澳門居民前來發表意見。
民主協商,通過說理的方式取得共識
草委會在起草基本法條文時,充分發揚民主,各種聲音可以聽到,各種意見可以討論,遇到分歧就反復討論、比較,最終通過說理的方式取得共識。小組討論條文時,草委會不采取表決的方法,而是將各種意見都記錄上,只在通過基本法條文時,才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逐條逐件以2/3多數通過,做到最大的民主。
基本法起草過程中,澳葡政府未經公開招標把一塊非常好的土地批出去了,這顯然損害了即將回歸的澳門特區利益,引起了社會極大反響?;痉◤钠鸩莸秸綄嵤┯?1年的時間,跨澳門回歸的政府合同審查是必須解決的問題。駱偉建說,基本法第145條第三款最初的表述為“凡是跨越1999年12月19日以后的合同,均由特區政府重新審查”,有委員提出,這樣做雖能保障特區利益,但投資者可就沒了定心丸。于是,該條款修改為“特區政府成立一年后再行審查”。這一稿雖比第一稿嚴謹,但還是有委員提出,投資者依然不能放心,這勢必會影響澳門經濟。最終,第145條第三款修改為,合約簽署時,如果中方機構代表沒有異議的話,則該合約在澳門回歸后繼續有效。如此,既保障了特區利益,也堅定了投資者的信心。
為了讓更大多數的澳門居民參與到基本法起草中來,基本法有過“三上三下”向全社會征求意見的過程。第一次,基本法結構草案完成后,在澳門公開征求意見半個月,采納合理意見進行了修改。第二次,以草委會名義在內地及澳門同步公布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間為4個月。此次,咨委會收集到1000多條意見,歸納整理成一本厚厚的咨詢報告。第三次,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名義在內地和澳門再次同步公布討論修改后的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見仍為4個月。如此,對基本法做了100多處修改,才有了1993年3月21日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基本法(草案)。
符合澳門實際,制定澳門特色的法律文件
港澳兩個基本法雖都是按照“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制定,但港、澳歷史和文化均大不相同,注重兩地實際成為基本法起草時必然要遵循的原則。
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有委員說,基本法不應該確認澳門為世界三大賭城之一的地位,因為澳門回歸后屬于社會主義中國的一部分,賭城與國家體制不符。但另有委員認為,博彩業并不違背“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且有利于經濟繁榮,應該寫進基本法加以保護。有的委員反對在莊嚴的基本法里出現“賭博”或“博彩”字眼,經過協商,大家決定用“旅游娛樂業”比較妥善,這就形成了第118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游娛樂業的政策?!?/p>
類似的條款內容還有不少,如澳門的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利益、習俗和文化傳統依然受尊重,立法會人員的組成、重組司法機關、專業資格與擇業資格等的規定都與香港有所不同,而居留權的規定也有過一番爭論。
駱偉建說,澳門基本法關于居留權的寫法最初與香港基本法一樣,即永久性居民的子女即是永久性居民。香港基本法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駱偉建解釋說,這個規定給司法解釋留下了空間。舉例說,一男子在香港連續居住6年時,沒有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與內地女子生下了孩子。第二年,該男子在香港居住滿7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了,這時,其孩子是否為永久性居民就有了爭議。
制定澳門基本法時,有委員就提出,澳門面積較小,容納能力有限,澳門青洲與珠海僅一條小河之隔,內地前往澳門比較容易,如果按香港基本法來規定居留權,澳門的壓力會非常大。草委會討論后決定,將子女是否為澳門永久性居民的前提條件設置為父母為澳門永久性居民,這樣更符合澳門實際。
此外,存在少量私有土地也是澳門獨有的。最初基本法按照我國憲法規定澳門“全部土地歸國家所有”。有委員提出,澳門情況比較特殊,原本就有私有土地,于是,基本法將這條修改為“允許澳門土地私有”。可回到內地征求意見時,有人提出這個規定與憲法相違背。經過解釋和討論,最終從保護私有財產權出發,將基本法第7條規定為,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受法律保護。
駱偉建說,20年光景,澳門實踐顯示出“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展示了基本法對澳門保持長期穩定繁榮的重大意義。中國之所以能提出“一國兩制”的偉大創舉,跟中國文化的“大一統”觀有很大關系,與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求同存異”有很大關系,這是我們的文化自信。有了這個自信,我們才能互相尊重,才能民主協商,才能更好地理解“一國兩制”和澳門基本法。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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