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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德云社演員眾籌事件,代表、委員給網絡眾籌開出“藥方”!
日前,德云社相聲演員吳鶴臣突發腦溢血,家屬眾籌百萬,遭網友質疑。但很快被網友爆出其有車有房有醫保,病情也無需百萬資金治療。
眾籌平臺應該如何進一步加強求助信息審核?誰來對求助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捐贈善款的資金流向誰來監管?
李曉林代表:提高眾籌募捐平臺的自律意識
第十、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思源工程扶貧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李曉林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要求,民政部遴選出幫幫公益、騰訊公益等20家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并出臺了互聯網募捐的規范法規,推動公益項目規范、透明地募集善款;同時也為遭遇急難事件的個人通過互聯網求助留有余地。
“特別是《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范》,要求互聯網公開募捐平臺對公開募捐信息與個人求助信息進行區分,平臺應明確告知用戶及社會公眾:個人求助、網絡互助不屬于慈善募捐,真實性由信息提供方負責(個人求助通常是為本人或親屬的需要而募集資金,根本特征為‘利己’)。”李曉林說。
李曉林認為,依據規定,求助者有承諾信息真實性的義務,平臺有管理責任。但對求助者的收入證明、資產信息等內容,平臺并沒有法定的強制審核義務。這就造成一種失衡狀態:巨額的籌款金額和無法事前審核確認的求助者真實經濟狀況。
“對于求助者的經濟狀況和信息是否真實公開,應該規定由地方民政局等部門認證。如何確定求助的額度,最好也能有一個直觀衡量的指標。”李曉林認為,如何保證求助者信息真實完整,讓求助者和愛心大眾實現信息對稱,進而作出合情合理的決定,才是平臺和監管部門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其次李曉林建議應提高互聯網慈善眾籌募捐平臺的自律意識。“平臺應該加強自律,積極地在患者信息審核、款項撥付、透明反饋、剩余善款處理等方面進行引導、審核和監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既保障貧困大病患者得到救助,又不辜負捐款人的愛心。”
最后李曉林強調,互聯網平臺還應從具體的執行層面上加強對互聯網個人求助、公開募捐行為的監管。一是在個人求助、公開募捐等項目上線前,進行嚴格的前期審查,規避騙捐、詐捐等行為;二是在項目上線后,密切跟蹤分析網友的監督、投訴,及時對可疑的項目進行暫停;三是在確定騙捐、詐捐或不符合求助條件后,可以采取資金原路返回的方式,將公眾贈予或捐贈的資金退回,從而維護愛心公眾的權益,提升社會公眾的信任度。
王海京委員:監管不能“缺位”
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王海京看來,目前通過網絡眾籌求助的行為,其真實性主要依靠行業個人自律,對于互聯網個人求助還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督和行政監管。
去年10月,愛心籌、輕松籌和水滴籌等眾籌平臺聯合發布《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公約》。這個自律公約明確,個人在網絡平臺申請大病救助時,求助人對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要真實、全面、客觀地進行說明,包括工資收入、房產、車輛、金融資產、醫療保險等信息。
“但是從此次吳鶴臣事件看,僅依靠自律是遠遠不夠的。”為此,王海京提出兩點建議。
一是建議國家加強配套立法,對互聯網個人求助行為進行進一步規范。“個人求助行為涉他性強,影響面廣,具有較強的公共性,不能只依靠普通民事法律進行調整。”王海京建議,還應通過建立健全行政法規和規章,賦予相關部門行政監管的職責。
二是建議和鼓勵捐贈人向合法正規的公益慈善組織捐贈善款,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由公益慈善組織介入,根據求助人的具體需要對善款進行管理和使用,既能發揮組織的專業救助優勢,更好地對受助人開展救治,又能增強透明性和規范性,有效開展監督,更好地保障捐贈人和受贈人的權益。”王海京說。
張凌霄律師:眾籌平臺應嚴格審核發起人信息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慈善聯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吳鶴臣妻子在水滴籌發起捐款的頁面,是一個明確的個人求助行為。
“個人求助是指個人因自身或家庭成員出現困難,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向社會求助的行為,是法律允許的。求助發起人應為本人或其具備民事法律責任能力的監護人、近親屬或委托授權代理人。但并沒有明文規定發起求助的個人門檻,比如擁有多少資產、房產、車輛等。”張凌霄說。
網絡眾籌平臺的責任和義務是什么?張凌霄解釋說,眾籌平臺應嚴格審核發起人提供的信息,通過后再上線并生成籌款鏈接。審核過程中,發現求助人或發起人有刻意隱瞞、欺詐等違規行為的,應該直接駁回相關申請。
根據相關規定,網絡眾籌平臺需要履行的義務是:做好風險提示,并且明確告知公眾個人大病求助不屬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實性由發起人負責。
吳鶴臣妻子在水滴籌的籌款頁面出現“該求助信息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真實性由信息發布者負責,水滴籌提示您了解詳情后方可進行幫助”的提示信息。張凌霄表示,“可以說,水滴籌履行了風險提示義務。”
“事實上個人大病求助規模較大,平臺的審核甄別力量有限,家庭財產狀況核查比對渠道也非常匱乏。”張凌霄補充道,不能說風險防控是平臺的法定義務,但在實際上應該是一種社會責任。
“‘自律+監管’, 是真正肅清和整頓行業亂象的良藥。”對于平臺而言,張凌霄建議,建立健全責任追溯機制,打擊防范惡意籌款現象。
對涉嫌詐騙、詐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平臺應立即凍結籌款、終止項目、啟動核查、協助贈予人依法維護權利,直至向法院起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權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對于捐贈人,張凌霄認為,應建議和鼓勵捐贈人向合法正規的慈善組織捐贈善款,可以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由慈善組織介入,根據求助人的具體需要對善款進行管理和使用,既能發揮慈善組織的專業救助能力,對善款使用形成監管,對受益人進行最大效益的救助,也能增強對特定個人救助的透明性和規范性,更好地保障捐贈者和受贈者的權益和權利。只有依法行善,才能使‘愛心’不會再變為‘傷心’!”
事件回顧
△近日,德云社相聲演員吳鶴臣突發腦出血,家人通過水滴籌發起100萬元眾籌,但很快被網友爆出其有車有房有醫保,病情也無需百萬資金治療。
△對此,吳鶴臣的妻子回應沒有騙捐。
△隨后,德云社方面對此事發布聲明,稱公司已開展內部募捐活動。還稱,吳鶴臣之妻發起的“水滴籌”眾籌系其私人行為。
△5月4日晚,水滴籌回應稱,平臺沒資格審核發起人的房車等財產信息,且患者在治療過程中,醫院也沒有辦法給出確切花費。
△5月5日晚,水滴籌官方微博針對此事發布說明稱,截至籌款結束,該項目共籌得147959元,5269人次參與贈與,暫未申請提現。此外,關于患者治療情況和款項用途,水滴籌將持續向公眾公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求助 平臺 眾籌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