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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部分地區和部門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
本報北京4月8日電 (記者齊志明)審計署日前發布2018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此次審計重點抽查了有關地區和部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依托行政資源或權力收費等事項。部分地區和部門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仍存在違規收費等問題。
13個地區的13家單位違規將應由財政資金承擔的評估評審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或利用政務平臺資源違規收費4449.56萬元;8個地區和部門的43家單位依托行政職權及影響力,通過壟斷經營、攤派、評比達標等違規收費5858.44萬元;8個地區的9家單位在未轉企改制或未與主管部門脫鉤情況下,違規開展主管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事項并收取費用8715.08萬元;27個地區和部門的117家單位違規收取或未及時清退21類保證金48.51億元。
部分地區“六穩”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中央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政府服務外貿外資企業等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成為關注重點。1家金融機構落實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等要求不到位;45個地區存在違規向外資企業收費、違規對備案事項進行審批、未在規定時限為外資企業辦理備案等問題。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表示,2019年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將更加注重反映積極的財政政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就業優先政策等宏觀政策落實情況和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國內市場培育、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同時,持續反映減稅降費、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等情況。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落實 政策 違規 審計署 部分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