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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生物最后的“年關”:藥監人員常駐,員工每天學法規
藥監局的工作人員,還負責每天給員工培訓。多位長生生物員工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段時間都在學習法律法規。“各科室管各科室的人,藥監出人,給我們員工培訓,工資這些歸藥監局(管)”,李峰對記者說道。
和蘇彩霞一樣,劉文(化名)也對長生生物的事件很震驚,她是長生生物老員工,疫苗事件發生后,她一直認為長生生物不會有大事情。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在長生生物目前工資仍然在發的情況下,很少有員工選擇離職。對于未來,劉文和蘇彩霞都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希望還能上班。多位員工明確表示,暫時不考慮找新工作。記者也僅在某招聘網站上看到1份曾在長生生物工作的員工更新的求職簡歷,上面顯示,在長生生物工作的時間截至今年8月。
2018年12月11日,長生生物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此外,長生生物還在同日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
深交所強調,“公司可以在收到本事先告知書的十個交易日內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長生生物還可申請聽證。
值得注意的是,長生生物并未在公告中表示,是否會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申請聽證等,以此來“挽救”公司的退市風險。
面對即將到來的退市,長生生物保安李峰卻已經能夠平淡接受,“我們知道會是一個什么結果”。
11月16日深交所正式發布實施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
現在,長生生物事件已經接近尾聲,根據深交所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告知書,如果深交所決定對長生生物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根據規定,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
上述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后,長生生物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此時,離長生生物徹底退市,也許只有8個月時間。
風波中的當地藥企:均被檢查,食藥監改革加快
長生生物事件波及范圍早已不限于長生生物一家公司。12月12日,一位吉林省藥監系統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長生生物事件爆發后,當地的醫藥類企業均接受了藥監系統的檢查,目前檢查結束。
該藥監系統人士稱,長生生物事件發生后,吉林省藥監系統加快了食藥監系統改革步伐。根據今年3月國家下發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對藥品、醫藥器械監管、食品監管等重新劃分。
長生參股公司也被波及。
12月12日,與長生生物一街之隔的長春某產業園內,長春華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正在辦公。2018年1月,長生生物公告稱以自有資金4000萬元向華普生物增資。增資后,長生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成為僅次于華普生物管理團隊的第二大股東。
長生生物事件爆發后,華普生物作為旗下的參股公司也受到了影響,“銀行都不給辦事了”,華普生物員工告訴記者。
此外,當地有藥企所產人用狂犬疫苗也有的被拒簽。
根據中檢院官網信息,10月29日吉林邁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的4.35萬支人用狂犬疫苗被拒簽;在11月5日,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5.7萬瓶凍干人用狂犬疫苗未能得到中檢院批簽發。
邁豐生物正是高俊芳曾任職的長春高新旗下孫公司。12月10日,長春高新董秘辦工作人員回復新京報記者,邁豐生物未獲得批簽發,是正常情況。
早在7月24日長春高新就對新京報記者稱,長春市國資委已經要求公司提供長生生物股權轉讓時期的材料。長春高新董秘辦工作人員12月10日告訴記者,在今年10月公司舉辦投資者關系活動上,就曾限定,涉及長生生物以及同行業的事情,不方便聊。
隨著長生生物事件的爆發,高俊芳家族也受到影響。
12月10日,位于長春市臨河街中海紫御華府的一棟門面樓的正中央,掛著“鼎升財富”四字以及一個商標,商標下的卷簾門緊鎖,與兩邊正在營業的商家一對比,顯得十分突兀。對于這里什么時候就已經沒有營業,四周的保安和店員也都沒有注意到。
這里的“鼎升財富”也與高俊芳家族有關。工商資料顯示,高俊芳兒子張洺豪旗下參股的長春市鼎升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長春市鼎升經貿有限公司、長春長生股東長春市祥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辦公地址均位于此。
■ 延展
長生生物造假不僅限于疫苗,還曾虛增收入
根據今年10月長生生物收到的處罰決定書,從2014年1月起,長春長生違法生產、銷售凍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細胞)(以下簡稱“涉案產品”)共計748批(含亞批)。
這些涉案產品全部是“勾兌”而成。根據處罰內容,這些涉案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均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批次的原液勾兌配制,再對勻兌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編造生產批號。
除了勾兌外,已經過期的疫苗也會被長生“利用”起來。2017年2月至3月,長春長生用2016年生產的過期原液生產了3批次涉案產品。2018年3月至4月,長春長生再使用2017年生產的過期原液生產了9批次涉案產品。在2016年至2018年,長春長生更改了184批次涉案產品的生產批號或實際生產日期。其中118批次向后變更生產日期,變相延長了產品有效期。
試驗上,長春長生2016年至2017年生產的387批次涉案產品,均未開展熱穩定性試驗。長生還曾進行虛假動物試驗,并開具了虛假試驗動物銷售單據,用于編造動物試驗記錄。
在產品檢驗合格后,長生立即銷毀原始記錄,并編寫虛假的批生產記錄。再通過遞交虛假資料,騙取了2014年1月以后生產的涉案產品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
生產鏈條上的違法,還只是一項。長生生物一位銷售人員2018年7月告訴新京報記者,“每銷售一支(疫苗),從上到下都是有利益分配的”。
這里的利益分配,就是指在業內已成為潛規則的“回扣”。從已知的判決上,也能看到長生用此手段做市場推廣的影子。
根據裁判文書網,在2002年至2015年,時任長春長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區經理的班某某、河南區域的長春長生業務員吳玉海、長生生物在福建的醫藥代表陳某等分別出現不同形式的“回扣”行賄情況,主要行賄人員為各地防疫站、疾控中心的領導。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長生生物 最后的“年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