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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莉:為全面依法治國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
作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姚 莉
全面依法治國對法治人才培養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者隊伍。高校是法學教育的重要陣地,承擔著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培養法治人才的職責和使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高校法學教育發展迎來了歷史機遇,也面臨著諸多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對法治的認識不斷提升,全面依法治國實踐深入推進。與之相伴隨,我國高校法學教育經歷了從恢復重建到快速發展的歷程。經過40年努力,我國高校法學學科體系逐步健全,培養了一大批法治人才。然而,與全面依法治國的目標和要求相比,高校法學教育還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有的教材、課程脫離法治建設實際,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法治理論、法治實踐總結升華不夠,缺乏說服力和感染力;法學理論體系、教材體系、課程體系、評價體系改革創新力度不足,培養模式比較單一,培養的法治人才與社會需求有一定程度的脫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法治人才培養與法學教育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我們要以此為指導,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高校法學教育質量和水平,為全面依法治國源源不斷地提供高素質法治人才。
應當看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僅需要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還需要大量基層法律工作人員;不僅需要實用型、技能型專門人才,還需要創新型、開拓型復合人才。高校應結合自身辦學條件、辦學基礎、辦學資源,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設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案。當前,可以適度調控本科法學教育的總量增長,合理區分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和方式。同時,推進法學與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計算機工程學、網絡安全學等學科的融合,創設新型交叉法學學科,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不同層面法治人才的需要。
習近平同志強調:“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加強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際工作者之間的交流。”高校應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化與政法行業、法律實務部門的合作,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和開放性,建立起兼顧多樣、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培養體系。在提供基礎性知識和技能的同時,開發建立更加豐富的選修課程菜單,制訂開放培養計劃,向具有不同志向和發展規劃的學生提供獲取知識、提升自我的機會。
培養法治人才,法學學科體系建設至關重要。習近平同志指出:“在法學學科體系建設上要有底氣、有自信。”當前,要適應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新要求,總結法學學科設置與運行經驗,著力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探索設置與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相適應的立法學、與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相協調的執法學和司法學、與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相匹配的法治監督學、與黨內法規體系相銜接的黨內法規專業等學科專業。優化部門法的學科設置,探索設置法經濟學、生態空間治理法學、社會治理法學、網絡社會治理法學等新型交叉學科。此外,為適應我國與世界日益頻繁和深入的交流互動,應關注我國法學體系與國際法學體系的融通性,圍繞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優化課程設置,培養更多熟練掌握國際規則、通曉國際法律的專門人才。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法治 法學 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