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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紀委通報多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新華社長春9月5日電 近日,吉林省紀委通報了多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德惠市長春嶺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福林在發放扶貧救助物資時優親厚友問題。2017年春節前夕,張福林發放扶貧救助物資時,將本應發放給貧困戶的物資擅自發放給與其關系較好的非幫扶對象。張福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自費補發相應物資。
東豐縣增產村報賬員賀慶富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申報貧困戶問題。2015年10月至11月,賀慶富明知村民李某家庭收入不符合貧困戶標準,仍利用職務便利違規上報,致使李某家庭被確定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賀慶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白城市洮北區東勝鄉副鄉長劉小亮等人不正確履行審核職責致使他人騙取低保金問題。2015年3月,劉小亮在擔任東勝鄉民政助理期間,不正確履行低保審核職責,致使東勝鄉楊樹村采取開具虛假證明方式為2戶村民騙取國家低保金1.69萬元。劉小亮和區民政局社會救助事業中心城市低保科副科長劉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前郭縣兩家子村原黨支部書記王長文違規發放扶貧物資問題。2015年2月,王長文主持召開村“三委”會議,決定將扶持貧困戶花生種植項目的價值20萬元農用物資,平均發放給某地塊100余戶耕種者,損害了貧困戶利益。王長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敦化市長益村原黨支部書記馬記祥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問題。2010年4月至2013年8月,馬記祥利用職務便利,采取偽造文書、開具虛假收據手段,騙取上級財政撥付的專項扶貧資金80萬元,挪作他用。馬記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編輯:秦云
關鍵詞:吉林省紀委 扶貧 腐敗 作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