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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包工頭”現象該治治了
一手要項目,一手“轉包”“分包”,這種現象不僅發生在工程承包領域,在科研領域也時有發生。當前,科研“以項目論成敗”的導向使得科研人員不得不積極爭項目、囤項目,干不完再分包出去;一些科研機構壟斷大項目,充當項目“二傳手”;甚至個別科研人員在項目中“藏貓膩”,通過假分包、假外包,虛報勞務費等方式違法套取項目資金。
科研項目轉包、分包問題,嚴重背離科學研究的本意:不是認真開展學術研究,爭取取得具有原創價值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而是把學術研究變為爭奪資源、分配資源的游戲。這也是一直被詬病的學術研究“重立項,輕研究”的表現之一,很多研究者把精力用到申請立項上,在申請到項目之后,不是把精力投入學術研究,而是包裝成果,再以曾獲得的項目、包裝的成果,去申請新的項目,一些人由此變為“學術包工頭”。要治理這一扭曲的學術研究現象,必須改革我國科研管理和學術評價體系。
學術研究為何會存在“重立項、輕研究”的問題?這是因為很多科研項目由行政部門主導,研究人員所在的高校、科研機構把獲得項目作為研究人員的成就。也就是說,只要項目到手,還沒有開展研究,就已經功成名就,這就把大家的精力都導向到申請課題上,具體的學術研究反而被漠視。在學術界,甚至一度存在“說過了,就是做過了,做過了,就是做好了”的學術潛規則。
以項目為導向的學術研究,讓一些課題組的負責人,變為了四處參加評審,申請學術課題的業務員。申請來課題后,就交給課題組的年輕教師和學生做,而“業務”做得不錯的業務員,和課題設立方混熟之后,就逐漸變為“學術包工頭”。而那些真正做研究的研究人員卻因沒有人脈關系而難以申請到課題——在我國學術研究立項中,還特別重視研究人員的“頭銜”、身份,而“頭銜”與身份,也是和項目掛鉤。比如,某個人獲得某項課題、入圍某項計劃,就變為了某某基金獲得者、某某學者,這是下一次申請課題、項目的重要標準之一。這導致學術評價“頭銜化”、學術頭銜利益化。
本來,獲得某個科研項目、入選某個人才計劃,只是給研究人員提供資助,以便更好地開展學術研究。但目前的現狀,卻是以是否獲得項目、入選計劃,以獲得項目、入選計劃的層次、數量論英雄。
這些問題,已經引起國家的重視。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意見要求,要統籌科技人才計劃,加強部門、地方的協調,建立人才項目申報查重及處理機制,防止人才申報違規行為,避免多個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才;要樹立正確的人才評價使用導向,堅持正確價值導向,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獲得國家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避免與物質利益簡單、直接掛鉤。這就是治理學術評價頭銜化以及學術頭銜利益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推進學術管理與評價改革時,主導改革的恰是有各種學術頭銜的學術既得利益者(包括能獲得很多項目的“學術包工頭”),他們很難朝自身的利益開刀,因此推進改革,必須改革傳統的改革機制,要廣泛聽取青年教師、科研人員的意見,制定突破既得利益阻礙的改革方案,并嚴格落實。在具體的學術管理和評價中,要推進學術管理和評價去行政化,實行基于學術本位的管理和評價,即在學術項目立項時,要進行學術同行評價,誰有能力做出研究就給誰,而不是看申請者的頭銜與身份;在具體進行學術研究時,要由學術共同體評價研究進展和成果,以此引導學者把精力投向真正的學術研究。
(作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項目 學術 學術研究 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