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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
(2017年9月8日)
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改革開放以來,一大批優秀企業家在市場競爭中迅速成長,一大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不斷涌現,為積累社會財富、創造就業崗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強綜合國力作出了重要貢獻。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著力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尊重和激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社會氛圍,引導企業家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創業創新、服務社會,調動廣大企業家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企業家作用,為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2.基本原則
——模范遵紀守法、強化責任擔當。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更好發揮企業家遵紀守法、恪盡責任的示范作用,推動企業家帶頭依法經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為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態、凈化社會風氣、營造風清氣正環境多作貢獻。
——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生機活力。營造“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創新政企互動機制,完善企業家正向激勵機制,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增強企業家創新活力、創業動力。
——遵循發展規律、優化發展環境。堅持黨管人才,遵循市場規律和企業家成長規律,完善精準支持政策,推動政策落地實施,堅定企業家信心,穩定企業家預期,營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環境和輿論環境。
——注重示范帶動、著力弘揚傳承。樹立和宣傳企業家先進典型,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造就優秀企業家隊伍,強化年輕一代企業家的培育,讓優秀企業家精神代代傳承。
二、 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
3.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認真解決產權保護方面的突出問題,及時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侵害產權案例,總結宣傳依法有效保護產權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案例。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環節,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長效機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補償救濟機制。
4.依法保護企業家創新權益。探索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以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為參照確定損害賠償額度,完善訴訟證據規則、證據披露以及證據妨礙排除規則。探索建立非訴行政強制執行綠色通道。研究制定商業模式、文化創意等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5.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企業家依法進行自主經營活動,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建立完善涉企收費、監督檢查等清單制度,清理涉企收費、攤派事項和各類達標評比活動,細化、規范行政執法條件,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負擔、減少自由裁量權。依法保障企業自主加入和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的權利。研究設立全國統一的企業維權服務平臺。
三、 營造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
6.強化企業家公平競爭權益保障。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和業務。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反對地方保護,依法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完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市場環境,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依規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7.健全企業家誠信經營激勵約束機制。堅守契約精神,強化企業家信用宣傳,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度,督促企業家自覺誠信守法、以信立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在工商、財稅、金融、司法、環保、安監、行業協會商會等部門和領域的企業及企業家信息,建立企業家個人信用記錄和誠信檔案,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8.持續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推行監管清單制度,明確和規范監管事項、依據、主體、權限、內容、方法、程序和處罰措施。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效避免選擇性執法。推進綜合監管,加強跨部門跨地區的市場協同監管。重點在食品藥品安全、工商質檢、公共衛生、安全生產、文化旅游、資源環境、農林水利、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漁業等領域推行綜合執法,有條件的領域積極探索跨部門綜合執法。探索建立鼓勵創新的審慎監管方式。清除多重多頭執法,提高綜合執法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四、 營造尊重和激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社會氛圍
9.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規范政商交往行為。各級黨政機關干部要坦蕩真誠同企業家交往,樹立服務意識,了解企業經營情況,幫助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同企業家建立真誠互信、清白純潔、良性互動的工作關系。鼓勵企業家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交流,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講真話、談實情、建諍言。引導更多民營企業家成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模范,更多國有企業家成為奉公守法守紀、清正廉潔自律的模范。
10.樹立對企業家的正向激勵導向。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對企業家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更多理解、寬容、幫助。對國有企業家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和競爭力等為目標、在企業發展中大膽探索、銳意改革所出現的失誤,只要不屬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當謀利、主觀故意、獨斷專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錯,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干事者撐腰。
11.營造積極向上的輿論氛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把握好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的宣傳報道,展示優秀企業家精神,凝聚崇尚創新創業正能量,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輿論氛圍。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企業家 企業 創新 精神 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