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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要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
領導干部學法懂法是前提
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習近平說:“各級領導干部或多或少都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還很不夠,必須加強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他希望領導干部,要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他特別強調,領導干部首要的是學習憲法,要把憲法教育作為黨員干部教育的重要內容,使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另外,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習近平說,各級黨委要重視法治培訓,完善學法制度,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都要加強對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教育。習近平希望各級領導干部不當“法盲”,平時認真學一學、看一看或在做事情前認真查一查,就可避免犯錯誤、走邪路,因為很多事情黨紀國法都有明確規定。
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5月3日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指出,法學教育要堅持立德樹人,不僅要提高學生的法學知識水平,而且要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素養。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領導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
習近平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
習近平說,“事實證明,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如果領導干部不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要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要說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連黨的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可能受到嚴重沖擊和損害”。
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規矩,任何人包括各級領導干部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習近平指出,“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憲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也不要去干預依法自己不能干預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如果領導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眾遵守法律”?他還說,領導干部使用權力,要接受黨和人民監督,不想接受監督的人,不能自覺接受監督的人,覺得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備當領導干部的起碼素質。每個領導干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習近平指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也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習近平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他說,各級領導干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各級領導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誰,只要違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責任,絕不允許出現執法和司法的“空擋”。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要求,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按照德才兼備要求和習近平提出的“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標準,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法律知識和法治能力,應納入到考核評價的指標體系中。習近平強調,如果我們不是把嚴守黨紀、嚴守國法的干部用起來,而是把目無法紀、膽大妄為、飛揚跋扈的干部用起來,那就必然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要抓緊對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實績的考核制度進行設計,對考核結果運用作出規定。
習近平認為,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這個不能有差別。一個人縱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不守規矩,也不能當領導干部,這個關首先要把住。除了要加強教育、培養自覺,促使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法治意識,養成法治習慣外,對領導干部要加強管理、強化監督,設置領導干部法治素養“門檻”,發現問題就嚴肅處理,不合格的就要從領導干部隊伍中剔除出去。決不能讓那些法治意識不強、無法無天的人一步步升上來,這種人官當得越大,對黨和國家危害就越大。他提出各級領導干部要把推進法治建設的責任擔起來,對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接二連三發生重大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必須嚴肅問責、依法追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治 領導干部 法律 習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