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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留守兒童問題背后的“問題”
如何完善未成年人的監護制度?在全國人大代表賀優琳看來,留守兒童就面臨著這一問題。“父母外出打工,七八十歲的老人為了生存還得下地耕田,怎么可能承擔起下一代的教育?”教育工作者出身的他,看到類似的情況非常痛心。
他直言:“在缺乏親情關愛的環境下成長,這些孩子有可能怨恨社會和父母,這可能會成為未來的社會問題,” 他提出建議:“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中,完善監護制度方面應該更加明確”。
全國人大代表劉宏艷也提出:“建議制定留守和特困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法律,比如說以村級為單位,實行留守未成年人監護人登記制度,要求外出務工的父母指定有監護能力的親屬代為監管。”
現場專家在討論的過程中,非常關心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有專家就提出疑問,農村兒童營養餐的標準已經提到了4元,可為什么沒有再提高標準?
有政府部門代表現場就回應,其中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對家庭經濟困難住宿生的補助,小學生是4元,初中生是5元;二是集中連片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涉及到699個集中連片貧困縣,一名學生補貼5元。
有的學生兩項疊加,能得到9元左右的國家補貼,不是集中連片的只能得到四五元。還有的學生不屬于這兩類地區,就沒有相應的補貼。
“有農村校長跟我說,存在一個現象,學校既有小學生又有幼兒園,小學生有的吃,學前班的孩子倒沒的吃。哥哥姐姐有的吃,弟弟妹妹看著吃。”作為政府部門代表,她也很無奈,“我們要推這個事,把貧困地區學前兒童的營養改善計劃提上去。”
如何更深層次解決這些孩子的問題?需要反思學前教育。賀優琳在會議現場,引用一句老話:“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他指出,目前我國存在低端民辦幼兒園,有的教師一個月只有一兩千元收入,怎么可能帶著感情教書育人?
“我提了六年關于學前教育的提案,一定要辦好學前教育呀!”他舉例稱,甘肅省已實行了學前教育三年免費,陜西省也實行了學前教育一年免費。
湯素蘭是全國政協委員,也是一位兒童文學作家,她注意到我國的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比例失調的問題,“我在湖南調研,有一個市民辦幼兒園占到93.37%,公辦的只有6.63%。還有一個市,民辦幼兒園占到79%,公辦占21%,這已經算很高的公辦幼兒園的比例了。”
“學前教育不可能是強迫教育,但并不意味著政府要放棄辦學前教育的責任。”現場一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贊同。
在湯素蘭看來,《未成年人保護法》當中雖然規定對未成年人有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但是隨處可見都是有關人員、有關部門、有關方面,沒有真正的保護主體,責任主體不明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從專業角度強調:“《民法總則》里很多條文都提出被監護人的最大利益、最佳利益,尊重被監護人的意愿,這些最新的理念要體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當中。”
她表示:“怎么理解兒童的最大利益,放在具體的問題上怎么理解?這種遷延性,在修法的過程中要做很多工作。”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趙國玲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需要注意一些原則,比如有提兒童最大利益原則,還有提“雙保護”原則,既要保護少年,又要保護社會,少年實施了嚴重的犯罪行為,就要給予刑罰的制裁,也要保護社會。
她坦言:“這樣‘雙保護’的提法等于沒有保護。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來講,還是少年保護為第一大利益原則,所以在修法過程中一定要考慮。”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保護 兒童 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