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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反腐態勢不減 落馬中管干部又添12人
15名中管干部被開除黨籍
今年上半年,夏興華、黃興國、尹海林、吳天君、張文雄、楊東平、李嘉、李云峰、陳樹隆、李文科、劉新齊、盧恩光、陳旭、孫懷山及虞海燕等15名中管干部被開除黨籍。
除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夏興華,天津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尹海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副書記、司令員劉新齊受到不同程度的降級處分外,其余12人還被同時開除公職。
記者注意到,這些被“雙開”的官員均違反了政治紀律,他們的主要違紀行為包括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進行非組織活動、長期搞迷信活動等。
中紀委對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相關違紀情形著墨最多,用近140字指其“毫無政治信仰,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嚴重破壞政治生態”。
在違反廉潔紀律行為方面,“身邊人涉腐”現象仍然突出。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禁黨員干部配偶、子女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嚴禁縱容、默許配偶、子女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
黃興國、吳天君、張文雄、楊東平、李嘉、李云峰、陳樹隆、劉新齊、陳旭、孫懷山、虞海燕被查出違反了上述規定。記者觀察發現,與直接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相比,縱容、默許親屬謀利的比例更高。
此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也不在少數,且情形各異。如夏興華借出差之機旅游,尹海林違規在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張文雄由私營企業主支付旅游住宿費用,李嘉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虞海燕變公務接待場所為個人奢靡享樂據點。
值得一提的是,與過去相比,此次通報也出現了一些新表述,如黃興國、李嘉“陽奉陰違”,陳樹隆“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入黨內政治生活”,盧恩光“亦官亦商”,陳旭“大搞以案謀私”,虞海燕“拉攏腐蝕紀檢干部和巡視干部”。
在通報中,吳天君、陳樹隆、陳旭被定性為“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陳旭更是被直指是其中的典型,這在十八大以來還是唯一的一個。
4名中管干部被問責
今年上半年,“問責”成為中紀委立案審查通報中的關鍵詞之一,4名中管干部成為被嚴肅追責的對象,遭受“斷崖式”行政降級處分。
2月8日傍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因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
通報指出,二人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決定給予李立國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給予竇玉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前退休。二人還被終止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
李立國和竇玉沛均是民政部的“老領導”。李立國2003年從西藏調入民政部,2010年起擔任民政部部長。在被問責前,竇玉沛已在民政部工作35年,歷任安置司副司長、社會事務司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2006年1月起擔任民政部副部長。
4月24日消息,因工作嚴重失職失責,監督管理不力,對有關問題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民政部原黨組成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
這是對民政部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問責的繼續。公開資料顯示,陳傳書歷任民政部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主任,甘肅省蘭州市委副書記(掛職),民政部辦公廳主任等職。
手電筒不能只照別人不照自己,中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原組長同樣受到了責任追究。
這位名叫曲淑輝的“紀檢老將”,從2008年開始即作為紀檢組組長進駐民政部。6月20日,中紀委發布立案審查通報指出,曲淑輝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且存在長期干預和插手駐在部門下屬單位相關工程項目并謀取私利的違紀行為。她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至7月8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恰實施滿一周年。對這4名中管干部的嚴肅問責,無疑向全黨釋放出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干部 中管 通報 民政部 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