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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副部受賄超1400萬元 曾花160萬買3顆天珠
第二天,孫鴻志去了幾家商店,買了5顆天珠(其中一串3顆價格共160萬,單獨2顆價格為17萬、15萬)、一些綠松石掛件等紀念品(價格為6000元)。離開西藏后,孫鴻志又去了四川成都,買了1個南紅瑪瑙貔貅雕件(價格為10萬)。這幾次消費刷的都是周徐慶給的銀行卡,共計202.6萬元。
一個月后,孫鴻志回長春找到周徐慶,將銀行卡還給他,并給了周一顆價值17萬的天珠(法院在核算行賄金額時扣除了這部分錢)。此外,周徐慶于2010年、2011年春節期間,在長春一茶樓分別給孫鴻志送了人民幣10萬元、20萬元;又于2013年春節期間,前往北京給孫送去人民幣10萬元。
記者發現,孫、周二人可謂“鐵磁”,早在2006年孫鴻志當松原市市長前就認識。而且,他倆對彼此評價頗高。孫鴻志稱周徐慶很講義氣,雖然自己已經離開了松原,周還不忘自己曾經給他提供過的幫助,專誠到北京來送錢。周徐慶則說:“沒有孫鴻志幫我,我的公司就倒閉了,也就掙不到錢,我為了感激他,把我的銀行卡給他消費,他花多少我都不心疼,我都愿意。”
除了自己受賄,孫鴻志還帶著妻子李學軍一起收錢。今年3月,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法院審判了李學軍受賄案,查明李和孫共同受賄財物折合人民幣433.2543萬元。其中有一輛帕薩特轎車,40余萬的房屋裝修款、家居家電購置款,以及360萬所謂“股份投資”及分紅。
我們現在說構建新型政商關系,概括起來說就是“親”“清”兩個字。孫鴻志與周徐慶這對政商,正是“親”“清”的反面。二人大搞權錢交易、糾纏不“清”,而所謂的“講義氣”,也經不起考驗。為求從寬處理,周徐慶及其律師提出,周將其銀行卡給孫鴻志,本意是委托孫幫其買真“天珠”,孫持該卡個人消費,周并不知情,是被孫欺騙了,不應算行賄。
毫無疑問,法院沒有采納這一辯解。
編輯:楊嵐
關鍵詞:落馬副部受賄超1400萬元 副部受賄超1400萬元 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