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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逐漸“瘦身”為粽子節 傳統文化應如何傳承
各地立法保護傳統文化
對于立法者來說,也早就意識到了端午節等傳統文化保護問題。自2000年5月《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公布開始,到2011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布,涉及端午節等傳統文化保護的非遺立法在我國經歷了十余年的實踐。此后,各地也進行了相關立法。
據了解,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共頒布72部涉及端午等傳統文化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地方性法規。云南省共制定了20部相關地方性法規,立法數量居全國之首。
截至目前,在尚未出臺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法規的省市中,2017年2月14日,北京市地方性法規五年立法工作規劃實施工作會議上指出,五年內完成制定或修訂的法規共28項,其中包括《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草案)》于2017年5月23日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進行第二次審議;《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于2017年3月24日經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已通過省人大第二次審議,預計在2017年內正式頒布實施。
記者梳理傳統文化保護地方立法發現,除了涉及端午習俗等傳統文化,一些地方還根據當地的傳統特色制定了地方性法規。根據記者的不完全統計,省級以下地方性法規,有針對民族自治地區開展整體性保護的條例,例如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浙江省《景寧畬族自治縣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貴州省《玉屏侗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也有針對已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傳統文化的保護條例,例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保護條例》、江蘇省《蘇州市昆曲保護條例》、甘肅省《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花兒保護傳承條例》等。同時還有大量與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配套的地方法規以及針對地方某一非遺項目的保護而特別制定的法規,如安徽省的《淮南市保護和發展花鼓燈藝術條例》、云南省《云南省麗江納西族自治縣東巴文化保護條例》等。
據了解,最早的《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是許多后來地方立法的參照,此后于2013年6月1日實施的《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更是將傳統文化的保護貫徹始終,其中規定實施旅游業收入反哺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對無法履行保護職責的項目保護責任單位進行重新認定,為喪失傳承能力的代表性傳承人繼續保留待遇等。
2014年6月1日實施的《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則將包括端午節在內的傳統文化的傳承著力于體系建設,并明確相關責任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同年實施的《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對于端午節等傳統文化的保護則更加直接,其中規定,凡是符合傳統文化積淀深厚、存續狀態良好、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等條件,均可由所在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制定專項保護規劃,報本級政府批準,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區域性整體保護。
在2015年2月1日起施行《遼寧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更加細化,規定“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將傳統文化更加明確于非遺保護的重要地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胡文臻向記者介紹說,2011年以來,包括端午節在內的傳統文化或者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工作由縣級人民政府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以來,全國各個縣區反應很快,調查了解,摸清家底,積極申報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此看出速度快、成效大。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傳統文化 端午節 保護 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