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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民法學的中國風格
有什么樣的民法學,就有什么樣的民法典。中國民法學與民事立法歷來存在深層互動關系:民法學為民事立法提供理論支持,民事立法影響民法學的廣度和深度。制訂一部中國民法典,是幾代民法學者的夢想。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民法學研究獲得長足進步。民法學研究者深入發掘中國人的實踐理性、價值觀念、交往規則和生活方式,總結時代特色和民族精神,繼承本國優良法律文化傳統,吸收域外有益學術經驗,形成了相對成熟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法學思想體系。民法總則的誕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中國民法學發展的成果。
民法學研究與民法典編纂關系緊密
民法典編纂是相當浩大的工程,除了國家法治進步、經濟社會條件具備,還需要深厚的民法學理論積累。民法典調整的領域繁多,包括市場經濟領域、其他社會領域、婚姻家庭領域和個體人格與私生活領域等等,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成文法國家,民法典的條文數往往最多。更難的是,民法所調整的這些領域在價值理念、運行邏輯和實施機制方面往往差異較大,甚至截然不同。比如,市場經濟領域以經濟利益最大化為驅動力,強調對價關系;其他社會領域追求社會公益或成員的共同利益,培育社會成員公共精神和社會歸屬感;家庭領域以源于血緣和婚姻的愛為基礎,保護弱者,可能并不特別強調成員之間權利義務的平衡;個人人格與私生活領域以人格多元化發展為旨歸,重視人格自由發展。民法典必須將不同領域的法律規范整合為一個層次分明、彼此關聯的有機體系,其編纂難度可見一斑。
1814年,德國法學家薩維尼曾與另一位學者蒂堡發生一場激辯,討論德國有無能力編纂民法典的問題。盡管當時德國已經形成了影響至今的近代民法學體系,民法學大家也不斷涌現,但薩維尼還是認為,德國民法學并未深入研究德國的“民族精神”,即民族的實踐理性、觀念世界和生活方式,尚無法為民法典提供堅實的智力支持。而民法典又具有穩定性,若率爾操觚,以薄弱的民法學理論建構民法典,可能使其成為夾生飯。從這場辯論中可以看出,學者對民法典編纂的學理支持是多么看重。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前四次民法典編纂沒有取得預期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成熟的民法學理論的支撐。今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為民法典編纂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時機。中國的民法理論研究也已經有了一個質的飛躍,在批判借鑒外國法學理論、制度、概念的基礎上形成了比較完整的中國民法學體系。中國有條件、有能力也有信心制定一部立足中國實際、直面中國問題、展現中國特色、具有中國氣派的民法典。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民法 法學 中國 國民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