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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億元高收入主播個稅追繳記:大數據精準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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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部門或跨省協查“網紅”收入
“這次檢查發現,同為大型直播平臺但是財務制度卻是大相徑庭,說明對這個新興行業的內外部管理都亟待加強,同時要解決直播衍生出的問題必須抓住平臺這個牛鼻子。”相關調查人員表示。
第三方分析機構2016年發布的多份報告顯示,目前中國市場上共生長著200多家直播公司,各方資本紛紛涌入,直播App的市場如群雄逐鹿般風起云涌。其中,網絡直播的市場規模約為90億,網絡直播平臺用戶數量已經達到2億,大型直播平臺每日高峰時段同時在線人數接近400萬,同時進行直播的房間數量超過3000個。
地稅部門分析認為,直播平臺已經進入了爆發式增長時期,但這個新興行業在稅收遵從度等方面確實還有待提高。隨著國家網信辦《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的實施,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互聯網直播用戶進行基于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對互聯網直播發布者進行基于身份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的認證登記。
“網紅經濟企業交易方式靈活多樣,交易范圍突破了地域限制,企業容易向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地區轉移,因此納稅地點的確認相對有難度。對于一名網紅在多個平臺直播、多處取得收入的問題,稅務部門需要加大跨省協查的力度。”在對上述直播平臺數據進行核查、分析后,朝陽地稅相關調查人員同時表示,網紅名人的收入不止包括打賞收入,還包括廣告收入、線下商演收入等。要監控這些收入來源,確定網紅名人個人所得稅扣繳基數,稅務部門今后還需要加強對網紅名人所在經紀公司的監督與檢查。
文/本報記者 溫婧 任笑元
財經觀察
直播平臺納稅規范亟待完善
北青報記者粗略統計,目前網絡上有超過100家直播平臺,一些平臺連需要取得的資質都沒有,更別提依法納稅了。現在直播平臺的規范性參差不齊,比如朝陽區稅務局查獲的一家直播平臺有數百位明星入駐、活躍用戶達百萬,但其負責人竟然不熟悉納稅規范與流程。
而各個納稅平臺對具體納稅額和納稅項目的規定也并不一致,有的按照偶然所得納稅,有的繳納城建稅、營業稅,有的繳納個人所得稅。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實際上這些專業主播應當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勞務報酬”等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此次事件中,獲得收入的主播為納稅義務人,支付所得的直播平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對于直播等新興行業的稅務規范亟待完善,而目前在法律中并無對直播、打賞等問題的直接規范,企業和管理部門也在共同探索。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岳運生認為,打賞是近兩年的新生事物,有待《個人所得稅法》修訂時完善。文/本報記者 溫婧
編輯:梁霄
關鍵詞:高收入 主播 個稅 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