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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閩全國政協委員:以民法總則筑起“生態墻”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王惠兵)“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綱,是中國民法典的靈魂,整個民商事立法都應在民法總則的統轄下展開。”住閩全國政協委員一直關注兩會熱點話題,3月9日上午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在各自界別進行分組討論。
“民法總則規定民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則,對調整民事關系,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構筑民法典的關鍵一步。”李明蓉委員認為,任何法律在實踐過程中都可能存在理解方面的問題,既要與時俱進,也需要司法者合理使用,建議民法總則制定之后,其他法律亦要跟著進行調整與完善。
黃維禮委員表示,我國要走向依法治國,必須要有完整的法典規范公民行為。民法是規范我國公民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法律,民法總則(草案)的制定為下一步制定民法典提供了框架性的原則,對今后推進整個社會的法治建設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住閩全國政協委員們達成共識,他們認為民法總則的制定將極大推進民事立法的體系化進程,尤其是民法總則構建了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強化了私權保障,將使其真正成為“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可以說,民法總則(草案)在擴大監護范圍、突出民政部門監護責任、細化撤銷監護人資格規定等方面,與現行法律相比,進一步強化了國家監護職能,使“一老一小”的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同時,他們還對民法總則(草案)中提出將綠色原則上升為民法原則表示認同,認為這有利于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遵守生態文明,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這對推進福建生態省建設也有積極意義。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