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黨派·聲音>好聲音 好聲音
民建中央郝明金就非公經濟產權保護建言
2月10日,新春伊始,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會。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郝明金出席會議并建言。
在聽取最高檢2016年工作情況通報后,郝明金對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歷次全會精神,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切實履行檢察機關職能,為實現“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做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肯定,對最高檢多年堅持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聽取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意見所體現的對民主黨派工作的高度重視表示感謝!結合調研情況,代表民建中央就檢察機關履行職能,加強非公經濟產權保護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 把保護財產權作為檢察機關一項基本職責。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央《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強調:加強產權保護,根本之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保護企業產權要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國法律對財產權、人身權的保護都做了規定。我國憲法規定了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同時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作為保護公民財產權、人身權最重要的兩部法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在第二條,都規定了要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存在重人身權保護,輕財產權保護的問題。檢察機關在公訴中,主要關心犯罪嫌疑人有罪無罪、罪輕罪重、此罪彼罪,判處的刑期等,很少關心公民財產權是否受到侵犯,對公民財產的處置是否得當合法。即使得到糾正的冤案和錯案,也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權的殺人類案件,對司法過程中對公民財產權處置不當而視為錯案,提起抗訴并予以糾正的案例甚少。檢察機關要按照中央《意見》要求,嚴格規范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錯案冤案,依法予以糾正并賠償當事人的損失。檢察機關應當牢固樹立“兩個保護”并重的觀念,切實落實憲法法律保護財產權的各項規定,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有效彌補保護財產權方面存在的“短板”,把保護財產權作為檢察機關的一項基本職責,建立加強產權保護的長效機制,為全面依法治國做出重要貢獻。
二、 抓緊總結、推廣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貫徹中央《意見》精神,按照最高檢的規定和要求,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創新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湖南、廣東、內蒙等地檢察院都出臺了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相關要求。比如,內蒙古區院出臺了《內蒙古檢察機關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二條措施》,湖南省檢察機關重點探索建立了“除蟲護花”和“依法容錯”兩項工作機制,廣東省檢察院編印了依法服務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大典型案例。全國其他地方的檢察機關也有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對這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建議最高檢察院按照“探索實踐在前、總結提煉在后”的原則,加以總結提煉,作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向全國范圍推廣,便于各地檢察機關一體遵循,這有利于對產權的平等、規范保護,減少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差異對待,保證檢察機關產權保護工作的健康持續有效開展。
三、 健全完善檢察機關保護產權的內部協調機制。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非公經濟發展,保護非公有產權工作,涉及到職務犯罪偵查、批捕、起訴、民事和行政檢察等多項職能,存在多部門管理、各行其是的問題,缺乏統一領導和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大家從自身部門職責考慮,在認識和措施上有時不一致,既影響到產權保護工作效率,也會導致工作難以真正落實,同時給民營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維權帶來了不便。為切實解決存在的上述問題,建議檢察機關建立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牽頭,偵查監督、刑事檢察、控告申訴等部門參與協調配合的工作體系。具體的講,就是可以考慮檢察機關的產權保護工作明確由民行檢察部門負責,其他部門參與,并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另外,在檢察機關內部,還可以實行產權保護工作信息專報、司法統計、工作考核等辦法,以盡可能體現產權保護工作特點和規律。
四、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創新發展列五大發展理念首位,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民營企業正成為我國自主創新的主體。近年來,我國自主創新的70%,國內發明專利的65%和新產品的80%都來自民營企業。保護產權必須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大頭,對民營企業的創新發展尤為重要。當前,存在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刑事制裁不到位,刑事案件立案難等問題。檢察機關通過立足自身法律監督職能,完全可以在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中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可以啟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程序,嚴肅查處知識產權案件背后的職務犯罪行為,加強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行為的監督,防止有案不立,保障司法公正等。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對科研創新有重大貢獻人員涉嫌犯罪的,可以考慮作為酌情從輕處理的因素,盡可能避免和減輕對企業造成嚴重損失。
五、 建立檢察機關與社會共同參與的產權保護機制。檢察機關在產權保護方面有效發揮作用,離不開社會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在這方面,可以嘗試一下新的做法,比如,為了使社會了解檢察機關加強產權保護工作的情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或評選檢察機關產權保護年度十大案件,同一項工作或同一個案件,如果側重于其產權保護方面的意義,宣傳的效果和社會影響會大不一樣。建議把產權保護工作寫進今年“兩會”最高檢的工作報告,引起與會代表委員關注,也便于代表委員對檢察機關工作的監督。還可以與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聯合開展產權保護的調研。暢通平時聽取意見和受理反映問題的渠道。民建中央與國家工信部和省級政府聯合每年舉辦“非公經濟論壇”,每次舉辦地和題目都不相同,已成為民建的一個品牌,參與論壇的有許多民營企業家,歡迎最高檢院派員參與,近距離接觸民營企業家,聽取他們的意見,同時就產權保護給以法律指導。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戴均良出席會議并講話,對2016年檢察機關特別是最高檢進一步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系,推動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事業向前發展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希望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2017年繼續在檢察機關提供的參政議政平臺上發揮更好的作用,不斷提高協商民主成效和水平,為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主持會議。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副檢察長姜建初,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如林,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洪祥,檢委會專職委員張德利,檢委會專職委員兼反貪總局局長盧希,中央統戰部一局有關負責同志,最高檢機關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會議。
民革中央副主席修福金、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輝、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農工黨中央副主席何維、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嚴以新、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叢斌、臺盟中央常務副主席黃志賢、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謝經榮、無黨派人士、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在會上先后發言。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保護 產權 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