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中紀委七次全會今日開幕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去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民主生活會,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強調,要以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為抓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化,實現黨內政治生態根本好轉。 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新京報訊 (記者沙璐)今日至8日,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召開。去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016年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同意2017年1月6日至8日召開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
去年反腐標本兼治成績顯著
去年12月28日舉行的政治局會議對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工作進行了回顧,從制度方面看,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建設取得豐碩成果,推進標本兼治。同時,深化政治巡視,推進全覆蓋,“回頭看”放大和延續了震懾效應。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確定時間表、路線圖,試點工作有序展開。而在案件方面,堅決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腐敗現象。
根據中紀委網站昨日公布的最新數據,2016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分省部級干部76人,廳局級干部2700余人,縣處級干部1.8萬人,鄉科級干部6.1萬人,一般干部7.6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5.6萬人。
在“治標”的同時,“治本”的成績也不容忽視。2016年1月1日,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始實施。6月28日,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10月,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反腐敗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今年要持續形成高壓態勢
更為值得關注的是,2016年啟動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去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三地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過去的一年里,中央對于“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的表述,已從“正在形成”上升為“已經形成”。有評論指出,兩字之差,說明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從量變到質變,是重要成果和轉折點。這意味著,思考反腐問題的起點,即將發生變化。
對于2017年的反腐工作,近日召開的政治局會議指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持續形成高壓態勢,凈化黨內政治生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 對話
【談制度化反腐】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
去年是制度反腐承前啟后的一年
制度化反腐走向比較成熟
新京報: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斗爭一個顯著特征就是反腐敗的制度化,中國在這個方面的進程如何?
莊德水: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不斷健全完善反腐敗方面的法規制度,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反腐敗的制度建設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反腐敗法規制度出臺比較密集的時期,分別是1978年-1982年、1992年-1993年、2000年-2003年,以及2015年-2016年。
這四個不同的時期,代表了不同階段的反腐敗特點,說明反腐敗工作與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是相同步相契合,也與不同時期黨的建設發展任務相配套的。反腐敗不是單兵作戰,它與國家治理體系是高度融合的,為國家的發展服務。
新京報:如何看待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斗爭走向制度化?
莊德水:十八大以來,在反腐敗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制度化反腐也走向成熟的階段。
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工作在著力打老虎的同時,加強制度建設,推進依規治黨和依規反腐,運用法制的思維和手段來防止腐敗。一方面反腐敗在數據方面取得比較耀眼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推進相關的制度建設,特別是健全完善了與監督執紀有關的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著力用制度的手段反腐敗。
去年是制度出臺的密集期
新京報:怎么看2016年的反腐敗工作?
莊德水:2016年應該說是承前啟后的一年。一方面對前三年工作進行總結,一方面也開啟了新的征程。去年是制度出臺的密集期,很多重要的黨內法規都在這一年出臺,特別是跟反腐敗有關的核心重要的規章,同時也提出了下一階段的反腐敗重心和工作任務。
新京報:2017年反腐敗制度化建設方向是什么?
莊德水:2017年,反腐敗制度化的工作將會向程序化方面發展,之前出臺的很多制度都是基本性的,必須要用程序來保證。今年,在程序化規范和管理方面將會出臺一系列相關制度。
此外,今年反腐敗斗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為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工作進行收官總結。
【談監察體制改革】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
監察委整合力量一個拳頭打出去
過去反腐存在九龍治水的問題
新京報:不久前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了在北京等三個省份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監察委員會的定位是什么?為何要進行監察體制改革?
秦前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在試點地區調研時已經介紹了監察委員會的定位,實質上這是一個集中權力反腐敗的機構。
過去我們國家的反腐敗工作,從機構人員上來講有些多頭管理,存在九龍治水的問題,導致力量不夠集中,造成內部自我消耗,甚至一些舉措相互抵觸。通過改革,將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一個拳頭打出去。
新京報:你認為改革過程中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問題?
秦前紅:改革過程當中可能會涉及比較多的問題,比如監察委員會的權力如何與司法權力進行銜接,過去檢察院在反貪反腐當中涉及職務犯罪案件有一定的偵查權,現在監察委員會是否還會有偵查權?目前決定中提到監察委員會履行調查職權,調查權的手段、方式、效力是什么,都需要明確。
新京報:如何解決監察委員會的運行與相關法律條款沖突的問題?
秦前紅:決定草案中已經明確,設立監察委員會,整合原行政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的相關職能,涉及有關法律的適用問題,決定草案對行政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條款的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作出了規定。
此外,作為一個全新的機構,它的權力配置、運行程序等,都需要進一步通過法律規范處理。
監察體制改革需做好制度配套
新京報:監察委員會如何解決自身監督的問題?
秦前紅:監察委員會將是同政府及法院、檢察院并列的負責監督的國家機關,權力大容易產生腐敗、權力濫用等問題,如何監督解決,都需要在試點中解決。
新京報:改革會對反腐敗工作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秦前紅:按照預期,改革對反腐敗應該會達成一個良好的效果,但是改革錯綜復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的工程,需要社會環境、制度配套等都要做好。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紀委七次全會 全面從嚴治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