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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講述十年在京租房生涯:從沒有歸屬感到擔心霧霾
5. 為什么一定要買房?
高曉松曾經標榜,自己沒有房子,都是租房子住,依然有“詩歌和遠方”。我也喜歡在網上看到很多文藝青年爆改出租房,過上溫馨幸福的生活。然而,對于一個在北京租房十年的北漂來說,這完全就是一種迷離的幻想和虛妄的矯情。
如我一般的北漂,既沒有高曉松那樣的經濟實力,也沒有文青那種遠離世俗生活的魄力,為了生存,只能茍且在各個狹窄的出租房里,很難談得上歸屬感。
首先,北漂要面臨的現實就是,租房每年一簽。由于房租逐年上漲,無論是中介,還是房東,大多只跟租客簽一年合同,好方便來年漲價。這也就意味著,租房的不穩定性。
續簽漲租還是小事,最無語的是,房東以要自己住、賣房、給親戚住等各種借口收回房子,不再租給你,這時候,你就不得不搬家。租房近十年,我搬了快十次家,幾乎是每年搬一次的節奏。
資料圖。 中新網記者 李泊靜 攝
在這種情況下,請問你是否還有心思去裝扮你的房間?還敢任意購買喜歡的物品?更何況,絕大多數房東是不允許你改變房屋的構造,哪怕是在墻上釘一枚釘子,等房子到期交接的時候,房東或中介就會以此為借口,扣錢,甚至不退回押金。在這方面,租客就是任人宰割的弱勢群體,也沒有切實有效的制度能夠保障租客的利益。中介如何盤剝租客,房東如何刁難租戶的情況,租房的人深有體會,真的到處都是坑,防不勝防。
最讓你難過的是,盡管每個月都交幾千塊錢房租,但是最后房子還不是你的!每次交完房租,就有一種給房東打工的感覺,那么為何我不自己買房子,還月供,最后房子還是我自己的呢?所以,房子能不成為我們的執念嗎?
編輯:梁霄
關鍵詞:租房 房子 北京 歸屬感 滿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