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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名下冒出6家公司 注冊資金達到900萬元
陸女士最擔心的問題是,個人信息被盜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被盜用人是否要承擔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孫文杰律師表示,如相關證據表明,個人信息系被冒用,非本人實際操縱或使用,因此造成的相關違法或犯罪后果,不應由被冒用人承擔。
孫文杰律師提醒,發現個人信息被他人冒用后,應及時報警。發現個人信息被冒用來進行工商注冊,應及時向工商申請撤銷。
延伸
陸女士的擔心是多余的嗎?看看這個負債近8000萬的人!
昆明市民陸女士被人冒用身份信息注冊了6家公司,開了1個銀行賬戶,從目前的情況看,事態尚處于“早中期”,那么發展到了“晚期”會是什么后果呢?
剛好南方都市報昨天報道了一個類似案例,我們來看看,就會發現陸女士的擔心,那是必須的!
該案的主人公劉漢廷,和陸女士的遭遇幾乎一模一樣:同樣是個人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同樣是在深圳被冒名開公司,也辦了銀行卡。不同的是,劉漢廷的身份信息已經被冒用4年,其結果已經出來了:他被充當深圳幾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四處舉債,4年下來,已被負債超過7900萬。如今,劉漢廷全家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銀行和借貸公司都上門來催債,我跟他們都如實反映了情況,但還是有人來向我們催債,兩個女兒也受到了催債人的人身威脅。我們現在不敢有任何的資產,出行也受到限制?!?/p>
而讓劉漢廷無法理解的是,經過自己多方努力自證清白之后,法院還是在多達32宗訴訟案件中將他列為被告人,并將他列入失信執行名單中。
編輯:楊嵐
關鍵詞:女孩名下冒出6家公司 名下冒出6家公司 女孩名下6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