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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北京高校“床東”:一年收租近宿舍費十倍
至于是否會被宿管發(fā)現(xiàn),孟同學稱“查得不嚴,但你得低調,不惹麻煩人家就不會來找你。”為了讓其他舍友接受,還需要通過身份證、本科學位證等審核“床客”身份。“可別是工作的人啊。”他反復強調,“打工什么的就還是別住里面,人家十點多就睡覺,你一兩點才回來,時間長了肯定不行,同學舉報對我也有影響。要是按時起按時睡,踏踏實實學習,大家都能理解。”
舍友意見
“對同屋人身財產安全有威脅”
“減輕經濟壓力的同時,也充分利用了閑置資源。”學生“床東”大多秉持類似觀點,認為出租自己的床位,于己有利更與人方便。然而,共處一室的其他舍友恐怕就沒那么樂觀了。
“我之前有個舍友,把床租出去立刻就被宿管發(fā)現(xiàn)并約談了,還給予了警告。”提起上學期舍友私自出租床位,北京三環(huán)某高校學生小邱憤憤斥之“活該!”
小邱介紹,自己所在的女生宿舍每年費用750元。“條件不太好,屋子小,沒陽臺,空調就更別想了。樓里沒有開水,衛(wèi)生間公共的,也沒有洗澡設施。”一個舍友嫌條件差,在外面以每月2800元的價格租了個單間,并將自己的床位以每月500元的價格出租。“壕啊,有錢,任性!”小邱感嘆,頓了頓,她又忍不住吐槽,“可這么有錢,為啥還要出租床位?”
小邱回憶,上學期某天,舍友突然說床位要“借”給一個熟人,但也沒具體說對方叫什么,是做什么的。當時宿舍只有小邱和另外一個同學,“她說沒意見,我只好說大家沒意見我也沒意見。”小邱坦言,自己其實是不開心的。在她看來,寢室也算小的公共場所,私自轉租轉借床鋪,將宿舍鑰匙交付他人,是對舍友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威脅。但礙于同學關系,又不便明說不同意。
正在糾結之時,沒想到宿管及時“出手”了。“因為那個人長得跟我們差別太大,而且半夜十點多搬行李,好幾個大包裹,還帶了另一個陌生人一起。宿管對我們都面熟,就詢問她,結果她支支吾吾的。又看了她的證件,核對寢室入住照片,發(fā)現(xiàn)沒有這個人。”宿管問其他同學這個人叫什么,大家都答不上來,“我們真的不知道啊,她就這樣被發(fā)現(xiàn)了。”
陌生人最終沒能入住,小邱暗暗松了口氣。后來舍友被學校警告,主動退了寢,也就沒再交宿舍費。更令小邱驚喜的是,學校居然“主動出擊”,升級了宿舍安保措施。“現(xiàn)在進宿舍樓都得像過地鐵閘門似的,一人一卡一桿,以后再有人出租床位會很難。”
正說
學生轉租行為不合法
目前,不少高校對外人入住學生宿舍均有相關處置意見。例如北京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guī)定》第十四條,“嚴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罰款50元,并令其立即離開宿舍樓。”北京理工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guī)定》第四章第十七條,“未經批準,入住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床位;不得占用空置床位;不得私自轉讓、出租床位。”
然而,也有聲音對此表示不解。網友“紫辰Jack”質疑,“如果其他室友同意,這個東西憑什么違規(guī)?交了租金我就有其使用權,室友都不反對,你學校憑什么反對?”若學校沒有類似嚴格規(guī)定,舍友也沒有意見,學生就有權轉租自己“已經交過租金”的床位了嗎?
“學生住在學校提供的宿舍,所交費用是有著相應優(yōu)惠或者說福利的。交納了住宿費,與學校之間也并不構成租賃關系。” 北京市銘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焦景收表示,與社會上租了房子再轉租出去不同,學生的轉租行為并不合法。“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學校,如果學校要主張這部分權利,隨時可以把非本宿舍學生清退出去。”
編輯:秦云
關鍵詞:北京高校“床東” 學校宿舍 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