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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10月起實施《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中新社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 董子暢)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4日在北京發布《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迅速,2015年網絡零售交易額已達3.88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網絡食品經營具有信息準確、交易快捷、交易跨地域等不同于食品實體交易的特點。同時網絡食品安全作為新生事物也是全世界的一個監管難題。網絡食品監管面臨著經營主體多、地域范圍廣、技術水平高、法律復雜、監管能力不足、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程序不明確等問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譻pace表示,中國在網絡食品交易監管上有兩個“第一”:一是全球第一個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義務和相應法律責任的國家。二是第一個專門制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這樣規章的國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基本的法律義務和責任。”陳譻pace說,《辦法》強化了平臺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義務,細化了嚴重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明確了違法行為的管轄,強化了調查處理職責。《辦法》還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者未公開以上制度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辦法》包括總則、網絡食品安全義務、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共五章48條。(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食品 網絡 中國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交易